沈牧之沉默了一下。“那就来不及了。”
林晓走了。办公室很安静。沈牧之坐到桌前,拿起手机拨了一个熟悉的號码。
“郑检,问你个事。”
“又是『又?你上周五才给我打过电话。”
“星辰科技诉林晓侵犯商业秘密案。你知道吗?”
“不知道。民事案子不归我管,你应该问法院。”
“法院那边我认识人,但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我的看法?商业秘密案。原告是大公司。被告是一个人。被告很难贏。”
“我知道难。但当事人没做,我不能不接。”
郑远沉默了片刻。“沈律师,你信他?”
“信。”
“凭什么?”
“凭他蹲在我办公室门口,蹲了一下午,抽了半包烟。最后说了一句『我没做。他说的时候没看我,看著地上。说谎的人不会看地上,说谎的人怕你看他。他没怕。”
郑远没说话。沈牧之也没掛。过了几秒,郑远说:“星辰科技的法务总监周明,我以前跟他打过交道。这个人很厉害,那件案子我办得很细致。”
“我知道。我打听过了。”
“那你应该知道,去年的案子,他搞了诉前证据保全。法官直接去了被告家,查封了硬碟。硬碟里有公司的核心代码。被告辩解说那是他自己写的,法庭没採信。赔了不少钱。”
“我知道。所以我已经让林晓刪了。”
“刪了?如果法院已经下了保全裁定呢?”
“那就赌还没下。”
“你总是赌。”
“我不赌。我准备了。”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林晓走得很快,已经快走出那条街了。羽绒服帽子还是扣在头上,缩著脖子身影在路灯下拉成一条模糊的线。
第二天上午,沈牧之刚到事务所,门铃就响了。不是林晓,是穿制服的人。两个,一男一女,胸前別著法院的徽章,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
“沈律师?我们是市智慧財產权法院的。这是诉前证据保全裁定书。请配合。”
沈牧之站在门口没动。他看著那个信封,他们来得比他预想的更快。
“被保全人是林晓。我不清楚他的住址。”
“我们有地址。请您配合。”
沈牧之让开门口,让他们进来。他跟著他们走到林晓家门口——那间他从来没去过的小区、那栋他从来没进过的住宅楼。
来开门的是林晓。他穿著一件皱巴巴的t恤,眼睛半睁著,刚睡醒。看到门口的制服人员,脸白了,一下子全醒了。
“你好,我们是市智慧財產权法院的。这是诉前证据保全裁定书。我们需要查封你的电脑、手机、云盘帐户。”
林晓看了一眼沈牧之。沈牧之点了点头。林晓让开了门口,法警进到屋里,他们动作很快,两个人分工明確,手机拍照、电脑开机,外接硬碟翻箱倒柜。林晓站在墙角,双手插在睡裤口袋里,手指在口袋里绞著。
沈牧之看著他们在林晓的电脑里翻。桌面很乾净,只有几个快捷方式。文档文件夹空的,下载文件夹空的。回收站空的。硬碟格式化过。法警把电脑装进证物袋,贴了封条。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