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的眼睛亮了。那种亮不是手电筒的光,是蜡烛被点燃的光,很微弱,但確实是光。
“真的?”
“真的。但你需要写一份悔过书。要手写的,写清楚你做了什么,为什么错,以后怎么做。”
“我写。现在写?”
“不急。回去好好写。写好交给我。”
李强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手很瘦,骨节突出,指甲剪得很短。那是一双干活的手,不是偷东西的手。
“沈律师,我能回家吗?”
“能。等检察院的决定。”
李强没有再问。沈牧之站起来,合上笔记本。
“李强,你出去以后,回工厂上班。”
“他们还要我?”
“要。人事部说的。”
李强的眼泪流下来了,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直流。沈牧之没有递纸巾,没有说话,只是看著他哭。他终於哭了。
沈牧之走出会见室,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还是那么刺眼,他眯了眯眼睛,上了车。车里的温度比外面高,闷热。他把车窗摇下来,让风吹进来。风是热的。
他拿出手机,拨了工厂人事部张经理的號码。
“张经理,你好。我是沈牧之。李强的律师。检察院可以考虑不起诉。如果他出来,还能回去上班吗?”
“能。写好的事。”
“谢谢。”
“不用谢。李强这孩子不坏。”
沈牧之掛了电话。他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手机又响了,这次是郑远。
“沈律师,听说李强的案子检察院要考虑不起诉?”
“你怎么知道的?”
“检察院有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挺多。”
“你也不少。李强这个案子,你用了多少时间?”
“三天。”
“三天,一个案子。赵宇的案子,你用了多久?”
“从接手到结案,一个月。”
“一个月,一个无罪。你用三天,一个不起诉。哪个更有成就感?”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成就感不是按时间算的。赵宇的案子,我没有证明他无罪。我只是证明了检方证据不足。李强的案子,我没有证明他无罪。他確实偷了。我只是帮他爭取了一个机会。不是成就感,是责任。”
郑远沉默了一会儿。“你还是你。”
“你也是你。”
郑远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他发动了车子,开回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