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下了。旁听席上有人在哭。沈牧之没有回头。他站起来,走到讲台前。他没有用多媒体,没有放照片。他看著陪审团。
“各位陪审员,公诉人刚才展示了很多证据。监控录像、搜索记录、购买记录、简讯、微信。看起来很多。但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证据里,没有一个是直接证明赵宇投毒的?”
他转过身,看著大屏幕上那张监控截图。
“这张截图。赵宇站在林薇的座位旁边。公诉人说,他有十秒的时间投毒。但监控没有拍到他的手。没有拍到任何东西从手里掉进杯子里。你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弯腰拉椅子。林薇起身时,椅子蹭了桌子。赵宇帮她拉了一下椅子。这是他的解释。你们愿意相信吗?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但证据呢?检方没有证据证明他在投毒。”
他转过身,看著陪审团。
“搜索记录。赵宇的电脑上確实有『氰化物购买的搜索记录。但搜索记录能证明是赵宇本人搜的吗?不能。他的电脑可能被远程控制,可能被別人使用。检方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
“购买记录。赵宇確实下单了。但包裹丟了。他从来没有收到过毒药。没有毒药,他怎么投毒?检方说他藏起来了。但藏在哪里?他们搜了他的家、办公室、车,什么都没找到。”
“简讯。『你会后悔的。这是威胁吗?也许。但赵宇说,这句话是林薇对他说的。分手的时候,林薇说『你会后悔的。检方说这是赵宇说的。谁在说谎?你们需要判断。”
“微信。『我害怕。害怕什么?害怕赵宇伤害她?还是害怕自己心软?还是害怕分手后一个人?林薇不在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她害怕什么。但害怕不等於死亡威胁。害怕不是证据。”
沈牧之走回辩护席。
“各位陪审员,检方有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而且必须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什么叫排除合理怀疑?就是你们心里没有任何疑问,百分百確定赵宇杀了人。你们现在有疑问吗?监控没拍到他的手,毒药没收到,简讯和微信可以有多种解释。如果你们有任何疑问,就不能判他有罪。”
他坐下来。
旁听席上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周明敲了一下法槌。
“公诉人,请传唤第一位证人。”
郑远站起来。“传证人王芳到庭。”
王芳是咖啡厅的店员。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头髮扎成马尾,看起来很紧张。她走到证人席,坐下来。周明看著她。
“证人,请你如实作证。偽证將承担法律责任。”
王芳点了点头。郑远走到她面前。
“王芳,案发当天你在咖啡厅工作吗?”
“在。”
“你认识被告人赵宇吗?”
“认识。他经常来。跟林薇一起。”
“案发当天,你看到赵宇做了什么?”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后来林薇去了洗手间。他站起来,走到林薇的座位旁边,弯腰。我以为是帮林薇拉椅子。后来林薇就中毒了。”
“你看到他手里拿著什么东西吗?”
“没有。他的手被桌子挡住了。”
“你看到他往杯子里扔东西吗?”
“没有。我没看到。”
郑远点了点头。“我没有问题了。”
沈牧之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他看著王芳。
“王芳,你刚才说,你看到赵宇站起来,走到林薇座位旁边,弯腰。你看到他拉椅子了吗?”
“我……我以为他在拉椅子。”
“你看到他的手动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