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你的左手,离林薇的杯子有多远?”
“大概十厘米。我没有碰杯子。我只是撑著桌面。”
十厘米。不是零厘米,是十厘米。差十厘米,够不到。但如果他想够,他可以够到。但他没有。
“赵宇,你的指纹是怎么到林薇杯子上的?”
“我之前碰过。之前见面的时候,我端起她的杯子喝了一口水。我以为是自己的杯子。两个杯子一模一样。我喝了一口,发现味道不对,才知道拿错了。我放了回去。后来警察可能检测到了我的指纹。”
“那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案发前一周。我们还没分手。”
沈牧之把这件事记下来。需要核实。如果赵宇说的是真的,他的指纹在案发前一周就已经在林薇的杯子上。这个指纹与投毒无关。
“赵宇,你买了毒药,快递丟了。你报警了吗?”
“没有。我不知道怎么报警。我买的东西是违禁品,我报警不是自投罗网吗?”
“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我联繫了卖家。卖家说快递丟了,他们补发。我说不用了。然后我把帐户註销了。”
“你註销帐户的记录还在吗?”
“应该还在。但我没有保存。我没有想到会出事。”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下:卖家、快递公司、帐户註销记录。这些都是可以查的。如果赵宇说的是真的,这些记录应该存在。如果不存在,沈牧之会让检方证明它们不存在。
“赵宇,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搜索氰化物?”
“我跟你说了,我在开发一个推理游戏。我需要了解各种毒药的特性。”
“你开发的游戏,有记录吗?代码、设计文档、项目文件。”
“有。在我的电脑里。警方可能已经拿走了。”
沈牧之合上笔记本。“赵宇,我还会再来。”
赵宇看著他。“沈律师,你能贏吗?”
“我不能保证。但我能保证,我会用尽全力。”
赵宇低下头。“谢谢。”
沈牧之站起来,走出会见室。他穿过走廊,出了看守所。阳光照在脸上,刺眼。他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没有立刻发动。他翻开笔记本,看著那些问题。椅子。杯子。指纹。快递。游戏。每一个问题都是一条线。他要顺著线去找答案。不是所有的线都能找到答案,但找到一条就够了。只要有一条线断掉,检方的证据链就不完整。
他发动了车子,没有回事务所,没有去法学院。他去了市网络信息安全中心。那里有他认识的人,一个叫陈志远的网络安全工程师。他们是大学同学。陈志远毕业后进了公安系统,专门做网络取证。他不是警方的证人,他是沈牧之的老朋友。
沈牧之没有预约,直接去了他的办公室。陈志远正在看电脑,看到他进来,笑了。
“沈大律师,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有事找你。”
“说。”
“赵宇的案子,你知道吧?”
陈志远的笑容收了一些。“知道。那个咖啡厅投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