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別人怎么说,谁也不敢当著他的面说。
不管別人怎么想,他亦是三人之中最可怕的一个。
万鹤山也看著曹无命。
“曹大人,您看……”
曹无命终於开口,语气平淡的像是在自言自语,但声音钻进耳朵里却让人心里发毛。
“薛十一。”
“號称“浪子阎王愁”的薛十一。”
“听闻他是江湖上最爱惹事的人,什么地方都有他的踪跡,什么事他都要看个热闹,行踪莫测,亦正亦邪,做事常常令人琢磨不透。”
他阴冷的目光看向万鹤山,一字字道:
“只是,薛十一为什么会到这里?又为什么要来借万先生的物事?难道真的是为了一个女人?”
“冒如此大的风险,值么?”
万鹤山也皱起眉头,眉心拧成一个“川”字。
“我根本不曾与他有过交集,更没得罪他,我也不知他为何要来找我的麻烦。”
陈血虎接口道:
“这种事,听说他也不是做第一次了,江南的沈万千就曾被他用一封信“借”走了二十万两白银,至今未还。”
他顿了顿,像是想到了什么,大手嘭的一拍桌子:
“莫非他是想试试能不能在万先生的手段下逃脱?”
“我早就听闻此人有个怪毛病,有时候非但要管別人的閒事將自己置於水火之中,而且还总能死里逃生。”
“他每死里逃生一次,便要改一次名字。”
“这薛十一,便是因为他已至少几乎死过十次!”
“所以江湖上人们都说他是好管閒事,阎王见了也发愁!”
宋萧云跟著淡淡一笑,年轻的脸上满是自信。
“不管他是薛十几,这一次將主意打到万先生的头上来,那可是大错特错。”
他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慢条斯理地说。
“而且他若是真的敢来,从今往后,他也不用再改名字了。”
“只因为他非但会败在我的腿下,而且也会被关进大內监牢一辈子。”
曹无命忽然冷笑一声。
“只怕没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慢,那么轻,却像一条蛇在人耳边吐信子。
“你们可知道他虽然曾几乎死过十次,但据东厂线报所说,此人十三岁出道江湖,十六岁时就已经以薛十一之名名扬江湖,至如今已十年了。”
“这十年间,他没有再改过一次名字。”
“这也就代表著他只用三年时间,就已再没有人能几乎杀死他了。”
花厅里安静了一瞬。
但很快,宋萧云接口,年轻气盛的脸上露出讥讽之色:
“那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