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明博吗?能找您要个签名吗?”
几人一边聊天,一边吃著烤鸭,突然旁边一桌的两个女生走了过来。
其中个高的女生有些犹豫的看著明博。
闻言,明博扫了一眼大厅,发现大厅里好多人都在朝这边打量,还有人在拿著手机朝他拍照。
显然,明博被人认出来了。
想想也正常,昨天的快男演唱会那么火爆,现在都还在微博热搜上掛著。
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发酵,他的面容已经被越来越多人熟悉。
所以,在外面碰到认出来他的人一点不奇怪。
要是碰不到能认出来的人,那才叫没道理。
他现在这么火,要是走在大街上还是之前那样默默无闻。
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还不够火。
而显然,他现在的確是非常火的。
“可以的!”
明博看了一眼俩人手里的本子。
空白本子。
见此,他摇了摇头,“签名就算了,我没带笔,不过,我们可以合照。”
明博这个名字就是他身份证上的名字。
签下这个名字,哪怕是艺术签名,那也是有法律效应的。
如果是签在相片或者海报上也就罢了,这种白纸,他是不会签的。
在这种白纸上籤上自己的名字,很容易被人利用。
当然,这两个女生也不一定就有那种坏心思,她们应该是临时没有签名的东西,所以拿了这个过来。
只是说,小心无大错。
而两个女生见明博不签名,只合照,倒也没有气馁,反而更开心了。
原因很简单,相比签名,合照反而更有纪念意义。
她们赶紧拿出手机,明博让老姐帮忙,分別跟她们拍了一张合照。
或许是这两个女生的反应起了连锁反应。
大厅里的其他人此时也围了过来。
“明博,我是你的粉丝,能合照吗?”
“明博,我特別喜欢你,你们昨晚的演唱会我还去看了。”
“你是明博吗?”
一会儿的功夫,整个大厅里的人便都围了过来。
而且,明博发现,隨著这里匯聚的人越来越多,连大街上也开始有人进来了。
没办法,国人的天性就是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