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自己比起来,对方除了会逞口舌之利,还会什么?
说不定高考失利,就得去打工,一辈子卖苦力,一辈子被他踩在脚底下。
哈哈。
幻想到未来那个场景的痘哥,这会已经颅內高潮了,只是旁边同样盯著他们的黄琳琳,突然碰了碰他的手臂。
“他也不会也是来投稿的吧?我怎么看见他手上也拿著一封信呢?”
她今天是陪张远一块来邮电局寄稿子,两人自从高考结束之后,就走得越来越近。
虽然张远长得是没那么出色,但人家可是学校文学社社长,除了形象上跟她想像中的男朋友有些出入,其它方面都很符合她的期待。
他会写诗,会写文章,会在下雨天的时候,撑著一把伞,跟她一起漫步在学校的林荫道中,念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她想好了,只要两人能考上同个大学……
不,只要能在同个城市读书,她就跟他在一起,去做各种书上写的,浪漫的事情。
“嗯?”
那傢伙不是陪他表哥过来投稿的吗?
痘哥有些发愣,他刚才见佘华手上拿著信封,以为佘淮应该也是陪他一块来的而已。
他认识佘华,也知道他跟佘淮之间的关係。
只是这会再仔细一看,发现还真是这样,那小子手上居然真的也有一封信。
他不会真来投稿了吧?
他以为自己隨便看两份杂誌、报刊,就能投稿当作家了?
这可天真地让人觉得好笑。
“琳琳,咱们过去跟同学打个招呼吧!”
痘哥原本以为距离自己嘲讽佘淮的日子还需要一点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这个机会了。
虽然他自己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再怎么说他也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机会肯定要比对方大的。
“好。”
黄琳琳跟著点头,她最近越看佘淮越觉得不满,以前只觉得对方呆,无聊,不解风情,现在又莫名觉得他討厌。
她觉得对方是暗恋自己,知道自己喜欢文学,所以才想著在这方面出风头,以此来博取自己的关注。
不然他一个只会死读书的闷葫芦,怎么会突然想著写文章投稿,前两天还故意跟张远对著干呢?
可自己才不会喜欢这种身上没有一点文学细胞的男生呢。
他越是来纠缠,她就越討厌他。
佘淮:“???”
不是因为痘哥先来找茬的吗?怎么就成我故意跟他对著干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