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姐,我真的知道错了。。。。。。给个机会成不?”
“你到底想干嘛?”
“我,我想请你教我认字。”黎东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道。
陈娇娇挑眉。
这又是什么新花样?
“我家里条件不好,兄弟姊妹也多,读了两年就辍学了。。。。。。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书到用时方恨少!想要找份体面的工作,都得会认字。。。。。。”
“你什么时候有这个觉悟了?”
“我哥说的。就是,林霄。。。。。。”黎东解释道。“他说,读书多才有出息。他还说,现在开始学也不晚。”
“他跟你这么说的?”陈娇娇问道。
林霄那个闷葫芦,私底下话这么多的嘛?
“是啊。”黎东见她肯搭理他,胆子就更大了。“别看霄哥是个大块头,他可是咱们村儿念书念的最好的那个!”
“当年,若不是他妈病重急需用钱,要他辍学出去打工赚钱,他肯定能考上高中。”
这个消息,让陈娇娇有些意外。
林霄竟然念完到初中?
“他不是十四五岁就跟出去讨生活了么?”
“他启蒙比我们早,后来因为书念得好,还被学校重点培养。可惜。。。。。。总之,他是个很厉害的人。”黎东提起林霄,都带着一股子的崇敬。
陈娇娇暗暗琢磨:原来他还是个学霸!
就是时运不济。
否则,凭他那智商,迟早能闯出一份事业来。
“对了,他还跟着村里的赤脚医生学过一段时间的中医。。。。。。”
“后来,村里闹饥荒,不得已才出去闯**。”
“这些年,他在外头赚的钱都寄回家里了。听说,家里最近盖了新房子。村子里提起他,没有一个不竖起大拇指的。”
陈娇娇想起林霄每个月都往镇子上的邮局跑,原来是给家里寄钱去了。
他每个月的工资都寄回老家了,那他用什么啊?
他都穷得啃馒头了,还送她磁带?
陈娇娇突然觉得受之有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