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凌晨时分,坐在长椅上,年轻人深吸一口气,突然觉得一阵恶心。
“喔喔喔喔,”胃里的酒精与未消化物不断呕吐出来。
躺在不远处另一个长椅上的流浪汉坐起身,拧着眉道:“见鬼,这味道,叫我怎么睡觉!”
“哼,刚才喝酒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多话,抱着酒瓶子不放,酒钱可都是我付的。”年轻人用袖口擦了擦嘴,接着仰头朝天,显得有些痛苦。
“我可没逼你帮我买酒,喝不了那么多就不要喝,你明天还要上班吧,现在这副德行一定会挨上级骂。”
听到这话,年轻人笑了:“呵呵呵呵,这你就错了,第一,我的上级他离不开我,第二,我爸跟我们局长很熟。”
“看来第二条占主导地位。”
“见鬼,你不相信我吗?我在警界也算小有名气。”
流浪汉皱着眉问道:“当然不,我会傻到相信一个没事来找流浪汉一起喝酒,然后喝醉的家伙?”
年轻人站起身,撩开自己的米色长风衣,露出胸口枪套里的黑色M9手枪:“看到没有,看到没有!”
“在这个国家,在特区里,有枪不算什么稀奇事。”
“哼,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说着年轻人在自己风衣内兜里摸了半天,掏出警徽,打开来摆在流浪汉面前。
流浪汉大声地“嗯”了一下。
年轻人发出一连串怪笑:“怎么样?这回信了吧?”
流浪汉点点头道:“看来你爸在警局的地位真的不一般。”
“哼,随你怎么说了。”
流浪汉莞尔一笑,低着头,看着年轻人脚下说:“你踩到自己吐的东西了。”“该死。”年轻人抬脚甩了甩,接着踩在长椅上,从兜里掏出纸巾擦了擦鞋尖。
流浪汉打量了一番年轻人,他发色深棕,不长,感觉涂了发胶,有些散乱地向上翘起,眼窝很深,长得说帅也谈不上,身穿米色长风衣,里面是白色衬衫,打着黑色领带,黑色西裤以及棕色皮鞋,应该算是警探的标准打扮,但浑身散发出的懒散气质却又让人看起来不像。
“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警察先生?”
“皮特,皮特·布鲁斯。你呢?你叫什么?”
“周围人都叫我长椅帕克。”
“长椅帕克?”
“因为我总能占领这张长椅。”
“呵,呵呵呵。”笑着皮特打了一个嗝儿,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皱起眉说:“时间真……是挺早的,已经三点半了,我该回去了。”
“你家在哪里?”
“北区。”
“可真够远的。”
“没事,我有车。”
流浪汉不敢置信道:“你打算醉驾?”
“是的!”突然皮特提高了声调,仿佛生怕周围的人听不见自己一样,虽然周围除了流浪汉之外没人。
“说到底,你到底为什么会跑到这个公园来,还买了一堆酒?”
“据说这公园附近有人会袭击半夜下班的女性,抢她们的钱包,正好最近我有点闲,警署就派我来看看。”
“喔,一边喝酒一边等犯人吗?”
皮特点了点头,露出一瞥笑容道:“哼哼,这叫伪装!不过今天运气不好,没等到,算了,回去了。”
流浪汉想了想说:“我也跟你一起走。”
皮特皱了皱眉头反问道:“跟我一起?”
“是的,你把我家搞得臭气烘烘,我要去其他公园碰碰运气,如果明天一大早我满身恶臭地出现在其他人面前,一定遭人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