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他双脚离地,被单手掐著脖子,像拎小鸡一样直接拖进了旁边的死胡同。
“砰”的一声,青年被狠狠摜在墙上。
他试图反抗,但是很快,他的匕首和枪枝就被卸掉了。
巷道深处,罗森单手举著那把银白色的手枪,枪口顶著青年的下顎,喉结滚动,声音浑厚而有磁性:
“想玩?现在还想玩吗?”
黑人青年的瞳孔剧烈收缩,那是男人的声音!
隨后,只见面前这个女人伸手扯下头上的栗色假髮,露出原本稜角分明的面孔。
罗森看著这个黑人青年,嘴角带著玩味的笑,眼神却有些冷。
黑人青年此刻被堵在墙角,感受著下顎枪口的冰冷,他双腿控制不住地打著摆子:
“嘿!嘿!大哥!误会!这是误会!”
青年举起双手,声音带著哭腔:
“我眼瞎,我真的眼瞎,我以为是……我以为是出来『做生意的妞,我以为……我也没想干什么,就是想搭个訕!
我家就在这附近,我不混帮派的,真的,求求你別杀我,我口袋里还有两百块钱,都给你。”
罗森看著他涕泗横流的样子,脸上突然浮现了一副温和的笑容,枪口移开,帮青年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领,声音拉得有些长:
“嗯,看来是个懂事的孩子,我懂,年轻人嘛,火气大。”
他侧过身,摆了摆手:“行了,滚吧。”
“谢谢!谢谢大哥!”
青年如蒙大赦,惊喜的神色没有掩饰,他连滚带爬地从罗森身边挤过去,朝著巷口狂奔。
跑出五六米,到了巷口光亮处,青年脸上闪过一丝莫名。
他下意识地回头,想要记住那张脸,就在他回头的那一瞬间,瞳孔中映出的,是罗森那充满嘲讽的笑意,以及抬起的枪口。
砰!
青年的眉心瞬间多了一个血洞,尸体顺著惯性向前栽倒,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上。
罗森吹了吹枪口,撇了撇嘴:“都知道了我的行踪,还想走?”
他大步上前,戴著黑色手套的双手抓住尸体的脚踝,重新拖回巷道深处。
角落里正好有一个废弃的大號木板箱。
罗森熟练地將尸体摺叠塞进去,盖上盖子,隨后弯腰捡起地上散落的那把格洛克手枪和匕首,擦了擦灰,揣进自己的背包。
做完这一切,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哼著不知名的小曲,走出了巷道。
在这个被称作“枪火之角”的混乱社区,每天都有无数骯脏的交易和死亡发生。
死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就像阴沟里死了一只老鼠。
没人会在意,他的毒虫父母不会,那个只会收尸的警局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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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街作者小隨笔2: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危险,为了写好美式犯罪,我查了太多洗黑钱和製造爆炸物的资料。
真希望fbi能顺著网线来抓我,这样我就有理由断更,而且还能吃上免费的牢饭,不用操心下顿吃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