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在拉动经济快速增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由于以往的城镇化与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相伴生,过于注重城镇规模扩张,如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做大经济总量和承接投资为主要目标,以土地批租为重要手段等。传统城镇化道路已难以为继。解决城镇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城镇化质量,需要创新政策和体制,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有效释放城镇化扩大内需的巨大潜力。
人口城镇化是最大的潜力。城镇化是我国发展的最大潜力,主要是指城镇化所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这个潜力的释放主要在于人口城镇化,在于由人口集聚效应带来的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我们说,我国城镇化具有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优势,就在于虽然我国开始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但城镇化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尤其是人口城镇化的空间巨大。
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潜力和动力所在,而人口城镇化能够有效释放消费潜力并引致相关的投资需求,在扩大内需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应把人口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落脚点,坚持以人口城镇化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大发展;坚持以人口城镇化带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带动中等收入群体的持续扩大,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不竭动力。
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3。73%,但按户籍人口计算仅为36%左右,远低于2011年世界52%的平均水平。
城镇化是消费释放的主要载体。以往35年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主要通过工业化和产业化来拉动。当前,我国进入发展型新阶段,虽然工业化、产业化发展对拉动城镇化仍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个“作用”有逐步减弱的趋势;13亿人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潜力释放推动的城镇化有逐步加大的趋势。就是说,工业化、产业发展与消费结构变化、消费释放成为推动城镇化的双重驱动力。但是,后者推动的作用呈现出越来越快、越来越强的趋势。未来5—10年,以人口城镇化为支撑,推进消费主导的转型改革、充分释放国内最大的消费潜力,将成为我国发展转型的突出优势和主要动力。
打破传统城镇化惯性,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伴随着深刻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和发展理念转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政策和体制创新释放城镇化这个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
按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城镇化率超过30%时就进入了加速阶段,我国正好处于加速时期。按照75%的城镇化率计算,意味着将有真实的城镇化率40%的提升空间,将会有5亿多农民进城;即便是按照60%的城镇化率计算,也有近3亿农民进城。
这是中国最大的内需,因为这些人进城后,需要买房子、买衣服,要消费,人口多了,商业也发展起来了,还要拓宽道路、修建基础设施,进一步拉动投资。因此,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大战略,也是目前克服经济下滑、拉升国内消费的最好“推手”。
国家城镇化规划中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政策制度创新中的一个重点,农民工市民化的速度将有所加快。如果到2020年4亿农民工能够实现市民化,按最低口径,农民工市民化以人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就能够增加40万亿元左右的投资需求。就是说,人口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投资需求。
新型城镇化是稳增长的最大新引擎。当前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增长最重要的是扩大内需,而最大的潜在内需来自于城镇化。城镇化是驱动消费和投资增长的结合点,一方面,会驱动大规模消费增长,另一方面,又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房地产投资,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巨大的驱动力。新型城镇化是继人口数量红利之后的发展新红利。
人口城镇化需要加大公益性项目投资和消费供给能力的投资。适应人口城镇化发展的大趋势,需要推动国有资本从做大总量向以公益性为目标的配置转变。当前,进入公共产品短缺时代,全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发生了重要变化。在这个大背景下,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重点配置到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医疗以及基本住房保障等与民生相关的公共产品领域,给社会资本投资腾出更大的市场空间,以发挥国有资本在提升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上的重大作用,在解决公共产品短缺中的独特作用。
(三)如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发展依靠人,发展为了人。把人口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落脚点,把城镇化的红利由全体公民共享,这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根本宗旨。用推进城镇化来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目标是通过推进城镇化发展,为城乡居民带来更多福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1。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如何推进?
首先,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城镇化首先而且也不应该是消灭农村的过程,在我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十几亿人口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始终是一件大事。因此,必须在城镇化过程中千方百计保持粮食生产。虽然我国谷物自给率仍然高达97。7%,但粮食自给率包括谷物自给率开始下降。当前农业生产的要素和环境已绷得很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难度越来越大。
其次,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一些地方贪大求洋,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的城市化,城镇化快于工业化最终使城镇化徒有其表,这方面的教训太深刻了。
再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村庄建设要注意保持乡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总之,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2。人的城镇化要逐步推进实施
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共有2。6亿人,这个群体目前是流动不定的,以后每年会增加1000多万。我们所说的人的城镇化就是要使这个群体稳定下来,逐渐融入城镇,融入工业化、现代化的潮流,共享改革和现代化成果,而不是退回农村,或者是被边缘化。
应该有序转移,不能操之过急,要水到渠成。但是这么大数量的人口要稳定在城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分批逐步实现。要废除对进城农民的身份歧视、制度歧视,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
农业转移人口,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民工,包括抚养的父母、妻儿要在城镇安居下来,关键在于要有稳定的就业,要分别进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特别是要重视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推动产业就近集聚、就近发展,人口就近转移、就近择业。
但光靠小城镇发展来吸纳转移的农业人口也是不够的,必须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以大带小,促进不同规模城市共同发展。
主要是要靠产业发展来带动人口转移,做到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就业吸纳和人口集聚相统一。城镇化不能单纯热衷于发展房地产,而是要重视发展服务业,特别要大力发展能大量吸引劳动力的服务业,不但发展传统服务业,比如饭馆、酒店、一般生活服务等,而且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电信、金融、保险、法律、咨询、文化、环保、食品安全、现代物流以及老年服务业等,这将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主要渠道。
同时,人的城镇化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住房体系,满足不同层次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要求,向转移人口开放公租房、廉租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逐步把农民工从地下室、城中村和工棚里迁移出来,只有“住有所居”,才能使农民工稳定在城镇。
此外,城镇化的建设成本单靠政府也是不行的,要面向社会,构建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城市建设公共投资基金,城市政府、各个金融、保险机构以及有条件的企业共同出资,也可通过发债券的方法吸纳市民出资。基金建立后,按市场规则运行。
总之,人的城镇化要与经济发展和改革发展相适应、相促进;要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相促进。没有城乡的协调发展,没有产业的发展创新,没有改革的推动,没有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人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将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