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想到了天空的这种变动;
因为所有那些活跃的光明,
远比先前辉煌,并开始歌唱,
我的记忆却留不住这些歌声。
非理性的歌唱开始于理性沉默之时,然而在理性的反光中,非理性的歌声的旋律演示着理性,那旋律时隐时现,歌声因而美妙无比。这样的歌声,正是真正的天堂之音。又由于人与上帝,世俗与精神的这种关系,人的创造是有遗憾的,遗憾就是瞬间的灵感怎么努力也留不住,留下的只是模拟之物。而语言,永远落后于幻象。然而正是这种遗憾又是人的永恒的幸福的源头。人要用毕生的精力来唱出天堂之音,其实,天堂就是在人的努力中显现的。无数精灵的爱与恨、悲与喜,均在这鹰的“中空”的颈项形成美妙音乐。
因为构成我的图形的无数火光,
若以他们的等级排列,都不如
我头部的眼睛闪出的光芒重要。
在创造中,直觉是第一重要的。当人凝视鹰眼时,会发现理性的这个核心就是直觉。看见一切的鹰眼,是理念之光的容器,也是上帝的代言人居住的处所。诗人在此处对于鹰的头部的描绘如魔方一样变幻着理性与感性的神奇的画面。人具有了这种把握之后,结构与形式感就会随之产生:
每个事物都因思慕上帝而成形。
在思慕上帝(或理想境界)中,人就会自然而然达到正义(即获得理性);理性同直觉和欲望结合,人就变为发光的星体。反之,肉体永远是黑暗的、难以成形的低级之物。当然光有领悟力还不能最后成功地达到这种结合,人还必须通过提问来进行自我分身术的表演—也就是艺术创造来“征服”上帝的神圣意志,达到完美的人性。艺术表演就是表演爱,人因爱而产生希望,而坚持正义的克制,因希望与正义而得救。出于本能的这种追求又正好符合了基督教的精神。所以即使人的信仰并非宗教,只要他坚持将自身艺术化,上帝也会“恩上加恩地启开他的眼,使他预见到我们未来的得救”。艺术的洗礼是不拘仪式的洗礼,在洗礼存在以前的一千年,异教徒利弗司就由仙女替他施行了洗礼。作者是通过自己的创造窥见这里头的奥义的。创造又使他得以到达命运的源头,这时他才深深地体验到了由追求本身构成的生存模式带给人的幸福:
这个缺陷(即认识的有限性—残雪注)
对于我们是甘美的,
因为我们的善在这善里受到提炼,
上帝的意志也就成为我们的意志。
认识论的奥秘就这样被层层揭开,其动力是肉对灵、灵对肉的那种千年不变的,在无限止的纠缠、恩怨中实现的伟大爱情。
境界越高就越目眩,身处其中也越危险。人直接面晤上帝
的时刻也是毁灭的时刻。在第二十一歌中,俾德丽采对“我”说:
若是我向你微笑,你就会像
塞美利一样,立刻变成灰烬;
因为,如你所看到的那样,
我在那永恒的宫殿的阶梯上
登得愈高,我的美色就燃烧得愈旺,
若是不加节制,会射发出
强烈无比的红光,你人间的力量
在它闪光之下,会像被雷击的树叶。
这段话说的是,人只能有距离地感受天堂之光,不能直接遭遇,这也是人性中自我保护的能力所在。所谓极境,不过是人的体力的极限。体验达到极致的人就会自动地晕过去,所以天堂之光是活人对于死亡的想象,不是真正的死。在如此炫目的土星天里,诗人已经靠近源头了,然而仍不能抛弃尘缘,因为彻底抛弃尘缘就会变成“灰烬”。这也是俾德丽采所告诫的。于是探索仍要进行下去,灵与肉的爱情仍要在至深的冲突中发展,极限中的自由爱情以无比的欢乐和灼热展示自身,“我”被巨大的仁爱所包围。爱,进一步激起了“我”的渴望,“我”企图看透“永恒律法”的渊底,也就是企图用有限的目光来看清无限的精神宇宙,找出可以掌握的规律。但是那位伟大的精灵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人的认识只能是相对的,规律不能一劳永逸地掌握,只能在探索中熟悉。
在这里发光的心灵,在人世间,
还处于迷雾之中,有些事物
在天上也无法看到,人间又怎能窥见?
于是“我”的渴望重新回到自我的探索。这时那伟大的、光焰四射的精灵就向“我”再一次展现人性中的矛盾—光的源泉。他谈到了罪恶的尘世生活,谈到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世人的龌龊的行径。他的沉痛忏悔引起了周围精灵的深沉的呼应,因为每个精灵都在人世间有本血泪史。此处的两极对立是那样的势不两立,爱与复仇并存,即使“我”不能完全领悟精灵的内心(即“我”的自我),“我”也被他们的**所深深地吸引,因为他们的内心正是“我”迄今为止的跋涉所要到达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