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拆除平房迁新居
在双街村,尽管人们吃、穿、花、用都不用愁了,大多数村民也都自购新居,但占地300亩的老平房还在,这就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宅基地换房。
正鉴于此,心中时时事事装着父老乡亲的刘春海书记,仍然是严格按照“五步决策法”的程序,经两委会多次讨论和广泛征求两个“议事会”的意见,决定彻底进行平房改造。
平房全部拆除后,在原址上,规划、建设了占地1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双街新邮”高层楼群,在2009年底,让全村621户农民,都搬进了最理想的豪华新居,从而使双街村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三化”中,真正实现了“住宅城市化”。
拆平迁楼,目地达到,愿景实现,村民欢庆!然而,这直接关系到家家人人经济利益的拆除平房、迁住新楼的大问题,其长达三年的繁重工作量及其困难和艰辛,是局外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从2006年10月起,村成立平改拆迁小组,开始深入群众做思想摸底工作,并挨家挨户地认真测量房地地基面积。在掌握了大量来自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之后,2007年春节刚过,春海就召开了村领导班子会议,制订了有关拆迁工作的《规定》,紧接着又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对村里这“政策性”的《规定》进行补充、修改。在定稿之前,很多村民围绕着宅基地的换房比例,诸如,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的新房和旧房、砖房和土房、大房和小房等,如何去换?比例各是多少为合理?在每家情况各异的众多繁杂问题面前,究竟应怎样解释,才能使大多数人满意?对此,春海想:
“只要坚持‘公’字当头,充分相信群众和自始至终地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他们有知情、建议和表决权,就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那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对,我就这么办!”
于是,刘春海面对到村委会提出各种问题的村民们,一次次当场解答得头头是道,总是让他们心明眼亮地含笑而归!
最后定的拆迁原则是:一律按照各户宅基地的使用面积,1平米换1平米楼房——这特别优惠的换房规定,使所有村民都深感满意!
然而,在世界上,要办成任何一件较大的新事,都不会一帆风顺。像双街村这样纷繁复杂之事,当然也不例外。事前,有备无患的春海他们,就对“钉子户”的定义,统一了看法,那就是:不论拆迁方案的条件多么优惠,他都不同意!像这样故意刁难的钉子户,全村一个也没有。要说是因为某种实际情况而暂时不同村签协议的户,还真不少。至少有以下五种情况。
一是确有困难。村民管士兴夫妇,过去一直在村劳动,后为照顾军属,在村有转非名额时,他俩同参军的儿子都转成了非农业。现在没有单位管他们,也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只能靠做小买卖挣钱。拆除平房后,他们的生活成了困难,心里也很不平衡。像这种情况,全村有20多人。为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也为解决这些人的养老问题,由春海书记提议,两委会同意,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制定了《关于部分非农业人员享受村民待遇的暂行规定》,得到了这些人的一致欢迎。于是,他们都在拆除平房限定时间之前,高兴地同村签订了拆迁协议。还有四口之家的刘子泉夫妇,在村中心位置有个小卖部,如果拆除平房,小卖部的货物就没处存放,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因全村都在规划建设中,故很难找到合适位置。最后,村里帮他在农贸市场找到一个地方,暂时使用,他很满意,很快同村签了协议。
当说到不愿拆房的个别情况时,村委会副主任项东季对笔者讲:
“年届半百的党员管士勤,在村里占地招工时,农转非到国营企业上班,组织、人事等的关系也都办走了,但他在双街村还有平房,我们多次跟他谈,他就是不愿拆,影响了这次土地整合的统一规划。春海书记了解这种情况后,就带我专程到他家去。经过刘书记对他进行晓之以大道理、动之以真感情的思想工作,他终于顾全大局地欣然同意了拆除平房。其待遇,按上述《暂行规定》办,同村民一样:1平米换1平米,他那208平米的宅基地,可以换到同样面积的2个偏单楼房。”
二是家庭纠纷。村民曹尔芬,丈夫因车祸身亡,上有公婆,下有儿女,还有位离婚的小姑子在娘家住。在还迁房上,公婆不同意给儿媳,怕她改嫁把房带走,互相产生了矛盾。经春海书记、家良主任等人的多次调解,终于互做让步,达成了共识,签了协议。
三是买卖关系。这种情况较多,共有140多户。法律意识很强的春海他们,在做了大量有关宅基地使用方面的法律宣传之后,又特意请来有关司法部门的同志作司法解释。由于过去农民的法律知识缺乏,加之有关部门对房屋买卖变更手续管理不完善等原因,给这次拆迁工作带来了困扰。但是,善良、纯朴的双街人,凭借文明的村风和邻里之间的深厚感情,化解了许多矛盾。如,村民王忠林,他原有一所平房卖给了本村村民张红艳。因手续不健全,王想要院落补偿部分或者要5万元现金补偿,两家找村解决。村干部经多次调解,两家又看在多年乡里乡亲的情份上,最后王只向张要了2万元现金,就和解了。尽管在解决买卖关系问题上,超出了春海他们预计的难度,但在规定签协议之日前,就都妥善解决了。
四是遗留问题。按规划同样发放的宅基地,在制图发证时,证载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如村民张国华家就是这样。若按实际面积换房,那么全村的方案将被推翻;如按证上面积换房,张家就吃亏了。怎么办?按方案,只能以证为准,由刘书记和解主任承包此户,去做工作。他俩先后到张家去了无数次,张终于在最后一天,同村委会签了拆迁协议。
五是特殊情况。村民鲍秀柱在河北黄骅做生意,极少回村。为不耽误全村统一拆迁,刘书记和解主任亲去黄骅找鲍做工作,签了协议;村民徐全华,曾给党总支和村委会写过一封内容苛刻的公开信,春海见信后,既不回避,也不反感,更不报复,而是特别认真负责地在当天上午,就以村委会名义给徐回了一封信,下午即派专人送到他手中,信的内容,是对徐所提问题一一给予答复。诚能感人!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在签订协议那天,他提前来排队,并帮助维持秩序,还不断做宣传工作。
在提到此次平改的体会时,解家良主任感触尤深,他说:
“我和春海书记有六个没想到:我们第一次入户征求村民意见,支持率就达到了90%,超过预计10%,这是头一个没想到;有不少村民,协议还没签就自动搬迁了,有的连房子都提前拆完了,这是第二个没想到;签协议的前一天,村民就开始排队,有的排了一天一宿,自始至终秩序井然,未发生任何纠纷,这是第三个没想到;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拆迁任务,这是第四个没想到;从上述买卖关系中,体现出良好村风和浓厚乡情,这是第五个没想到;村‘拆迁调解组’发挥了超常的重要作用,这是第六个没想到!”
对此,春海书记则讲得更加概括而深切:
“在拆迁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注重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这就使所作出的决策更合理、更有操作性,也使得一些问题,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过程中,就得以妥善解决,这无形中化解了很多矛盾。在长达9个月的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两委班子和所有拆迁工作的全体人员所付出的艰辛,村民们可能不知道。虽然在拆迁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但是毕竟在1个月内就完成了所有拆迁工作。这充分表明了群众对我们两委班子的高度信任和坚决支持——有这样好的群众信任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就是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完全值得!”
2007年3月25日,是村委会同各户签订《拆迁协议》之日。由于准备工作充分、上下意见一致,所以,这天一大早,村民们就都自觉地按照来村的早晚顺序排队,一个紧接一个地签协议,一天就签订了480户!到第二天,应签《拆迁协议》的546户,全部签毕——整个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
整整一周后的4月1日,对所有搬了家的,村里每户每月发给800元的租房费,直到每户拿到新楼的钥匙,再给一个月的装修时间,这月的租房费,村里仍然发给。
双街的实际情况是,全村各家的宅基地,最小的是142。88平米,最多的有800平米。这就是说,每户至少可以换到两套以上的新楼房,即使是面积最小的那户,也可换到两套独单新房。如果有的户还想多买,那么多买的面积中的10平米,按照村里定的优惠价,每平米3300元,其余的则按市场价。此外,村民还可凭老平房的每个房产证,得到村里发给的4万元新房装修费。
看!这就是刘春海长期造福村民的又一盛举!
我们还是让不同年龄、性别、工种的村民,各自谈谈他们换得新房的具体情况吧。
大专毕业、在居委会工作、33岁的媳妇郭华,一讲起新居,就**漾着满脸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