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落下,他双腿猛地一夹马腹。
“驾!”
爪黄飞电发出一声欢快长嘶,四蹄扬起大片尘土,直奔东南方向而去。
漆黑的破军在夕阳下划过一道冷光。
老翁愣在原地。
直到飞扬的尘土扑了满脸,他才咳嗽着回过神来。
旁边一个汉子啐了一口唾沫,摇头道:
“好言难劝该死鬼。”
“这富家公子真以为手里拿根铁杆子,就能杀狼?”
“等他看见那三四十头绿眼睛的畜生围上来,只怕尿都要吓出来。”
“可惜了那匹好马。”
队伍没有停留,继续脚步匆匆地往许都方向赶。
天色马上就要暗了。
没人愿意去管一个赶着投胎的公子哥。
爪黄飞电又跑了五六里,前方地势渐渐变了。
平坦的荒地,被一道宽阔的干涸河床从中劈开。
河床两侧长满枯黄深草,残破的土墙和倒塌的茅屋,半掩在草丛之中。
这里,便是枯河沟。
风吹过荒草,发出一阵阵沙沙轻响。
林阳在边缘停下。
他翻身下马。
爪黄飞电打了个响鼻,低下大脑袋,在林阳肩头蹭了一下,随后又不安地望向前方。
它已经闻到了风里残留的血腥气。
林阳抬手顺了顺马鬃。
“别急。”
对付狼群,最要紧的一点,就是让狼群觉得眼前的猎物能吃。
爪黄飞电速度极快,耐力也足。
若是直接骑马冲进去,狼群一旦察觉追不上,便会立刻钻进枯树林。
到时候,四十多头狼散开藏起来,想把它们找出来,反而要费不少工夫。
想让狼群主动包抄,就得先把自己送进它们的包围圈。
林阳左手牵着缰绳,右手提着破军,不紧不慢地顺着干涸河床往前走。
靴底踩过坚硬的河泥,发出轻微的咯吱声。
他走得十分散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