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并不止刘邦一个人崇拜他。
刘邦一想,士气如此高昂,不等他吴用又如何。
攻城。
攻他姥姥的。
所有人中,听到这话,最高兴的竟然是李逍遥。
打仗的事,对于他来说,活了这么久,可是头一次。
简直不要太好玩。
其实刘邦因为荆轲名气实在太大,真的没有注意到李逍遥。
还以为他是荆轲的仆人。
倒是荆轲,不悲不喜,一副心沉如水的模样。
更让刘邦喜欢。
五十万将士骑马上阵。
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如今,刘邦可谓鸟枪换了巨炮。
上到灵将,下到普通一兵。
一身死金甲。
黑压压的,看上去就气势逼人。
不仅如此,每人腿上都绑有超级神行符。
这东西,刘邦也是第一次使用。
听说行军速度快得吓人。
北阳城到鬼门关有一千公里。
令刘邦没想到的是,竟然不到一个时辰就兵临城下。
北阳城守将蒙恬。
得到战报,牙还没有刷,兵力布置还没搞完。
刘邦就在城头下叫阵了。
吓得蒙恬一头大汗。
“什么情况,这也太快了吧,情报刚送到不过半小时辰,人怎么就打过来了!”
“蒙恬,你也是一代名将,寡人爱财,如果开门投降,迎我进来,我饶你不死!”
“哈哈,叛国贼子,休要猖狂,当年百万匈奴被我四十万秦兵拒在长城之外,今天我有八十万,你不过区区六十万,哪里来的勇气!”
刘邦一想,好像是这个道理。
“既然如此,何不开门一战!”
刘邦调侃道。
用兵之道,在于士气,在地府打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