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说的是合作。”
李安轻笑一声,背景里隱约传来打火机的声响。
“顏小姐的创作能力我很佩服,也很懂网友的点,但有一样,还差了点意思。”
顏卿没说话,静等著他的下文。
“顏小姐似乎没专业学过唱歌?”李安呼出一口烟,声音里带著点篤定,
“这意味著,如果有一天你写出难度係数极高的作品,自己未必能驾驭,到时候总得找艺人合作吧?”
这句话戳中了顏卿的软肋。
她確实没受过系统训练,能唱《爱死了昨天》全靠一股气撑著,若是遇到需要复杂技巧的歌,她未必能拿下。
更別说男声歌曲。
“继续。”
“个人工作室与娱乐公司长期合作协议,听起来怎么样。”李安的语气认真起来,
“版权全归你,宣传、製作、发行我们来做,分成给你30%,另外每年固定付你500万,你可以接其他公司的单子,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光耀。”
顏卿握著手机,指尖微微收紧。
她了解过蓝星的分成问题,铜牌10%-18%,银牌18%-25%,金牌25%-35%,曲神40%以上。
(查过资料,词曲人差不多都是10%-20%左右。)
李安能给30%的分成,远超行业金牌创作者的標准;版权归个人,更是打破了『签约后作品归公司的行规;500万的年薪,相当於给了她一份保底保障。
顏卿虽然已经开了个人工作室,可管理、人脉、资源,哪一样都不是她擅长的。
即便是以后做大做强,系统里所有的文娱作品,也不能都给自己手下的人,毕竟也要考虑艺人和作品贴不贴合。
李安的提议像根引线,点燃了她心里盘桓已久的念头。
她需要一个能帮她处理杂事的平台,却又不想被束缚。
这种『合作而非从属的模式,似乎刚好卡在那个平衡点上。
听筒里只有轻微的呼吸声,李安没有催促,像是篤定她会答应。
顏卿沉默了足足五分钟,终於吐出一口浊气,声音里带著点释然。
“好。”
“明智的决定。”李安的声音里难得带了点笑意,
“明天上午十点,光耀大楼顶层见?我让法务把合同备好。”
“可以。”
掛了电话,顏卿看著手机屏幕上『通话结束的字样,忽然觉得像完成了一场博弈。
她没签任何卖身契,却为自己找了个跳板,既能保住创作的自由,又能借光耀的资源走得更远。
顏卿走到窗边,看著楼下车水马龙。
这不是依附,而是在认清局限后,为自己爭取到最好的可能。
她的征程,似乎要换种方式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