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他要弄死公狼,抢了它老婆,还要打它的娃……
在荒野戈壁上,溜达一阵子。
他突然看到不远处,出现一只肥硕的高原兔。
林墨瞬间伏下身子,眼露精光,善良的他,准备给予兔子一步到胃的温暖。
他太饿了。。。
早在一个多星期前,公狼已经不再分享给他食物。
每当他靠近死去的猎物。
公狼便会第一时间站出来,发出威慑,禁止林墨进食。
虽然狼的消化系统,可以高效储存能量。
它们的野外捕猎成功率低,长期演化出了耐受飢饿的生理机制。
但一头成年的狼,在不进食的情况下,最多也就能坚持个把星期,最多半个月。
再长……就要去见太奶了。
如今林墨的状態就很不好。
脚步虚浮,每移动一步,都好像踩在了棉花上。
但是他的目光依旧坚定,死死盯著前方的猎物,皱起鼻子,露出两排森白的犬齿。
厚实的狼爪紧抠地面。
儘量降低脚步发出的声响。
然而,就在这时。
那只原本低头吃草根的兔子,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它呆萌的歪著脑袋,圆溜溜的眼睛里,映出一道银灰色的身影。
茫然片刻。
它拔腿就跑。
“草!(一种植物)”
林墨暗骂一句,隨即整个身子暴起发力。
紧跟在兔子身后。
隨著双方距离越来越近,他刚想扑上去。
那只兔子却像预感到了什么,直接一个无敌变向。
甩的他差点一头撞在,前方的戈壁滩上。
“你特么艾弗森啊?!”
兔子见身后的野狼,没有追上来,猛地停下脚步,回头张望。
那欠揍的眼神好像在说。
“菜!就多练!!”
他没管兔子的挑衅。
狼的捕食成功率本就不高,『空军是常有的事。
没有送给兔子一步到胃的温暖。
他马上转变思路。
“不能再拖下去了。。。”
胃部传来火烧火燎的抽痛,提醒他,再不进食就要重开了。。。
高原上好吃的『邻居,一个也抓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