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
两人並肩往谷口走。晨雾正在散去,阳光从崖顶洒下来,照在那些沉默的石人像上。石人脸上千年风霜的痕跡,在光中清晰可见,像在见证什么。
走到谷口,老北风的四个弟兄迎上来。看见大哥和张瑾之並肩走出来,都愣了。
“都过来。”老北风招手,“见过张司令。从今天起,咱们是东北边防军独立游击第一支队,我是上校支队长。这是咱们的司令。”
四个汉子面面相覷,但大哥发话,不敢不从,齐刷刷抱拳:“见过司令!”
张瑾之还礼:“诸位都是好汉,今后同袍杀敌,还望同心协力。”
简单交代几句,两拨人分头上马。老北风跟著高文彬往驻地走,张瑾之带著四个卫兵回奉天。
马蹄声在山谷中迴荡,渐行渐远。
崖顶上,夜猫子收起望远镜,对身边的弟兄说:“撤。回去稟报,事成了。”
一行人悄无声息地退去,像从未出现过。
回奉天的路上
张瑾之骑在马上,看著道路两旁掠过的田野村庄。秋收已近尾声,田里堆著金黄的秸秆,农舍的烟囱冒著炊烟。几个孩子在路上玩耍,看见马队过来,好奇地张望。
“司令,”一个卫兵策马上前,“今天这事,是不是太险了?老北风那种人,万一……”
“没有万一。”张瑾之摇头,“他要是想动手,在谷里就动手了。他约在石人坳,是试探,也是诚意。我单人赴会,是回应,也是胆量。这种人,你越不怕他,他越敬你。你越给他面子,他越给你里子。”
卫兵似懂非懂。
张瑾之不再解释。他想起穿越前看过的资料——歷史上,老北风在九一八后拉起抗日义勇军,转战辽西,屡创日军。最后弹尽粮绝,被叛徒出卖,壮烈牺牲。死前说:“我老北风这辈子,杀过人,放过火,但没当过汉奸。值了。”
这样的人,可以用,也必须用。
“加快速度。”他抖擞韁绳,“回去还有一堆事。”
马队加快,扬起一路烟尘。
而在他们身后,石人坳在秋日的阳光中沉默矗立。那些石人像依然站在那里,千年不变,见证著这片土地上的聚散离合,恩怨情仇。
只是这一次,歷史的轨跡,已经悄然偏转。
老北风没有死在叛徒手里,没有弹尽粮绝。他成了东北军的上校支队长,即將领到新式装备,接受正规训练。他的八百弟兄,將从土匪变成战士,从祸害变成守护。
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年轻人的选择,一次山谷里的握手。
但张瑾之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收服老北风,只是整合东北力量的第一步。后面还有於子元那样的地主,有日本人那样的外敌,有南京那样的掣肘,有內部那样的分歧。
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每一步,都生死攸关。
他望著奉天城的方向,那座城市在秋日的阳光中轮廓渐清。
还有341天。
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流逝。
而他,必须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把这片土地,还有这片土地上的人,拧成一股绳,铸成一把刀。
一把足以劈开黑暗,斩向敌人的刀。
马鞭扬起,在空中甩出一个清脆的响。
“驾!”
五匹马,五个人,向著那座正在改变的城市,疾驰而去。
而在他们前方,奉天城的钟楼敲响了午时的钟声。
钟声浑厚,悠扬,在秋日的天空中传得很远,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