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凭著一股不怕死的劲一路斩杀敌首,攻城陷阵。
途中还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救下了绿湾贵族雷德男爵的夫人。
这才在三十一岁,狮心公胜利那年成了骑士扈从,定居绿湾。
过上了与战败被俘女骑士,风韵知性俏寡妇,落魄贵族娇小姐等人打桩生子的愉快生活。
也算勉强跨越了阶级,触摸到了小时候那群骑士贵族小孩的起点。
至於再往上就不太可能了。
王国里没人,能让一个农夫成为骑士扈从,已经的是前男爵夫人吹枕头风,让晋升子爵的雷德全力运作的结果。
而在这场打了五年剑栏战役里。
林奇也彻底明白为何生活条件如此艰难,之前却鲜有听闻底层起义的消息。
那就是巫师。
直到今天,他都不会忘记跟隨狮心公队伍一起去攻打血堡的那个遥远下午。
当时,两百名武器精良,披甲举盾的精锐骑兵朝著山丘上的堡垒发起衝锋。
铁蹄踏地,地动山摇。
守在侧方待命的林奇想不到输的可能。
直到一位身材单薄的灰袍老者飞出血堡。
只是轻轻一挥手,数团灼热的巨大火球便將这支钢铁洪流全部吞噬。
两百人无一倖存。
若不是对方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思,外加狮心公派来保护贵族的后手与之周旋,林奇与雷德男爵等人恐怕连撤退的机会都不会有。
后来,他才知道,那灰袍老者是一名巫师!
这竟然是一个拥有超凡之力的世界!
从那一刻起,林奇心中燃烧起一种名为野望的熊熊火焰!
他也要成为一名巫师!
接下来的几十年里。
林奇凭藉骑士扈从的身份和子爵夫人的关係不断打听有关巫师的情报。
甚至连閒下来后,復刻出来致富的蒸馏酒工艺,也被当作筹码交换出去。
这才在五十岁那年,吸引来一位嗜好美酒的旅行巫师。
外貌恍若少女,却有著一头柔顺白髮,活了一百多岁,是个不折不扣的老祖宗。
女巫的青春活力与自己的苍老疲倦形成鲜明对比,愈发坚定了林奇成为巫师的决心。
从她口中得知,只有具有能够共鸣魔网的奥术天赋,並且具有一定的精神力学习魔法,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巫师。
其中大约10000人中会出一个有奥术天赋的人,而且如果生活环境不允许这个人知道,或者接受奥术检测,那他很大概率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具有奥术天赋。
很遗憾,经过女巫检测,林奇並不是那万一挑一的幸运儿。
但他很快平復心情。
身怀能够在后代血脉中不断转生的珍物百世书。
这一生不行,还有下一生,下一生不行还有下下生,生生世世,总有成功的那天!
而且女巫透露出一个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