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师焱举著枪,瞄著前方越来越清晰的敌人。
事到临头他越发的冷静。
他本就不是什么怕事之人。
他的射击天赋不错,以前和朋友一起去打野猪的时候,都能做到百米开外轻鬆命中。
虽然以前打的是野猪。
打人还是第一次。
但想来差別也不是太差。
和大多数人对霰弹枪的了解不一样的是。
霰弹枪的准头其实是不错的。
使用独头弹,一百五十米到两百米之间,精度堪比步枪。
即便使用鹿弹——就是一种用於狩猎大型动物的霰弹。
以现在朱师焱使用的00號鹿弹为例,每一枚弹药,有12枚直径约为9毫米的铅弹。
在百米外的散布直径不超过30厘米。
可以说,在五十米到一百五十米之间的交手。
使用霰弹枪的优势极大。
在看到对方没有装备长枪的时候,朱师焱就已经充满了底气了。
罗三古看著拉泵上膛的朱师焱,也学著他的样子完成了上膛。
咔嚓,咔嚓!
清晰的上膛声响起。
躲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一行人屏住呼吸。
虽然心中惶恐,但是大家也清楚。
如果被这些爱尔兰人抓到。
不死也要脱层皮。
还不如拼一把!
朱师焱瞄著最左侧一人,默默计算著距离。
等到准星完全將此人套在其中的时候。
他猛然扣动了扳机。
。。。。。。。
史考特是一名典型的爱尔兰壮汉。
他的头顶上有一道伤疤,从额头一直蔓延到了锁骨上。
这是他在和墨西哥人廝杀之时留下来的伤痕。
在这个完全依靠暴力建立秩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