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凡夹起一块最大的狮子头,放进孙志军的碗里。
孙志军也顾不上客气了,夹起狮子头就往嘴里塞。
那鬆软鲜美的口感入口即化,满嘴流油,让他幸福得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
“好吃!太好吃了!”
他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两人一边吃一边喝,气氛热烈。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孙志军的话也多了起来,他红著脸端著酒杯,一脸崇拜地看著陈凡。
“哥,我孙志军这辈子,没服过谁,就服你!”
“以前,我总觉得人这辈子就那么回事。面朝黄土背朝天,能混个温饱就不错了。”
“可跟著你这两天,我才明白,原来人还能这么活!原来钱还能这么挣!”
“哥,你放心!以后,你指东我绝不往西!你让我上刀山,我绝不眨一下眼!”
他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发自肺腑。
陈凡看著他那双被酒精和激动点亮的眼睛,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前世的他,孤立无援,才会被陈大海拿捏得死死的。
这一世,他需要一个绝对信得过的兄弟!
他重重地拍著孙志军的肩膀,一字一句道。
“志军,记住,咱们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以后,咱们不仅要挣大钱,还要干大事!”
“我要让咱们红旗渔村,成为全国最富的村!我要让咱们的船,开到最远的海!”
“我要让所有看不起我们的人,都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灰!”
陈凡的这番豪言壮语,在酒精的催化下,显得格外的有感染力。
孙志军听得热血沸腾,他猛地站起身,將杯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大声吼道:
“对!干大事!挣大钱!”
这顿饭,两人一直吃到深夜。
桌上的菜被扫荡一空。
一瓶茅台也喝了个底朝天。
孙志军彻底喝多了,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陈凡也有些微醺,但他的脑子却异常的清醒。
他结了帐,这顿饭足足花了他三十多块钱,相当於一个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
但他一点都不心疼。
千金买马骨。
他今天花的不仅仅是饭钱,更是买自己兄弟的一颗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