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胜哥,还有件事,我想跟你说。”章曼莉忽然凑近程胜的耳边,声音压得极低,囁嚅著说了几句悄悄话,气息拂过程胜的耳廓。
程胜听完,语气瞬间冷了下来,周身的气压都低了几分:“我最討厌女人对我撒谎,你要是敢骗我,我会直接把你丟进海里餵鱼。”
听到这话,章曼莉的娇躯不受控制地一阵颤抖,她原本以为程胜是个好说话的人,却没想到对方翻脸比翻书还快,前一秒还温和,后一秒就满是杀气。
“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亲自试试就知道了!”章曼莉急忙辩解,语气里带著几分委屈和急切,眼眶都红了。
三个多钟头后,程胜点了一根事后烟,烟圈在霉味的空气里散开,凭藉自己多年的经验,再加上那抹特殊的红色梅花印记,他確定章曼莉確实是个雏儿。
不过和对待阮梅时的怜惜不同,他对章曼莉可没那么多怜香惜玉的心思。
此时的章曼莉早已瘫倒在床上,沉沉睡了过去,脸上还带著几分疲惫的红晕,睫毛上沾著点泪珠。
程胜叼著烟起身,去浴室冲了个凉水澡,冷水激得他打了个哆嗦,才折返回来,躺到床上休息。
时间一晃就到了六天后,程胜始终没等来丁蟹出狱的消息,他彻底失去了耐心,当即给周朝先打了个电话,拜託对方派人盯著丁蟹,只要丁蟹出狱,就直接一枪爆掉他的脑袋,顺便把照片寄回港岛。
交代完这件事,程胜就带著一眾小弟登上了返回港岛的飞机,在当天的傍晚,顺利抵达了港岛。
刚下飞机,程胜就直奔东星的私人医院,在重症监护室里,见到了依旧处於昏迷状態的靚坤,心电监护仪的滴滴声在安静的病房里格外刺耳。
“老刘,靚坤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这期间有没有醒过来过?”程胜看向主治医生刘文耀,沉声问道。
在宝岛的这几天,他已经问过两次靚坤的情况,得到的回覆都是子弹顺利取出,只有轻微感染,性命算是保住了,可什么时候能醒过来,谁也说不准,也许一周,也许半个月。
现在距离靚坤受伤已经过去了一周,按道理说,也差不多该醒了。
“老板,我看靚坤应该是受了重大打击,这几天他睡著的时候,已经偷偷流了五次眼泪了,估计是在做什么噩梦,不愿意醒过来。”刘文耀说著,伸手指向病床上的靚坤,语气凝重地补充,“你看,他现在又在流泪了。”
程胜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靚坤的两侧眼角,正溢出豆大的泪珠,顺著脸颊往下滑落,浸湿了枕巾。
他脸上露出一丝疑惑,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恐怕也就只有靚坤的老母亲出事了,他才会在睡梦中哭得这么伤心。
难道靚坤在遭遇暗杀的过程中,还发生了什么別的变故?
“那天靚坤去维多利亚港的酒店,说不定是去和女人开房了。”程胜心里忽然冒出这么个念头,他转身走出病房,对著守在走廊里的托尼问道,“靚坤出事的时候,身边都有什么人?”
“这个我还不清楚。”托尼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他的皮鞋上还沾著点街边的泥点。
看到程胜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托尼连忙脚底抹油,一边往外跑一边喊:“胜哥你別急,我现在就去查,保证很快给你消息!”
他心里清楚,自己办事確实不够注重细节,要是能细心点,提前把消息打听清楚,不等大佬开口问,就主动把信息匯报上去,肯定能得到夸奖。
而程胜要是高兴了,向来喜欢给小弟们封红包,可不像別的大佬那么吝嗇,一句夸奖,往往就意味著一笔不菲的港幣。
二十分钟后,托尼拿著一张报纸,气喘吁吁地跑回医院走廊,报纸都被揉得变了形,他將报纸递到程胜面前:“胜哥,我查到了,朗廷酒店那起枪击案里的女死者,我认识,她是砵兰街的头牌,艺名叫伊娃。”
程胜接过报纸,一眼就看到了头版头条的標题:维多利亚港突发特大枪击案!现场死伤人数高达21人!
標题旁边还配了一张现场照片,照片里的女人脑门中枪,眼部位置被打了马赛克,可依旧能看出几分姿色。
看到这里,程胜皱了皱眉,追问道:“你確定这人就是伊娃?”
“我肯定没认错!”托尼急忙解释,“伊娃的真名叫宋文娟,以前我还慕名去砵兰街见过她,她长得確实漂亮,不过那时候我想请她出台,却被十三妹拦下了,碍於十三妹是洪兴的揸fit人,我也没敢硬来。”
说到这里,托尼又指著照片里的女人,补充道:“胜哥你看,她颧骨那里有一颗痣,那是她为了赶时髦,自己特意画上去的,错不了!”
程胜闻言仔细看去,果然在马赛克的下端,看到了一颗小小的泪痣。
“难道是靚坤对伊娃动了真感情,所以才会在睡梦中流泪?”程胜低声自语,又忍不住嗤笑一声,“没想到这顛公也有为情所伤的时候。”
他將报纸隨手丟进旁边的垃圾桶,对著托尼吩咐道:“在靚坤醒过来之前,你带人守在这里,绝对不能让他出任何意外。”
“我明白,胜哥你放心!”托尼连忙应下。
“这段时间你也辛苦了,回头去財务那里领一百万的红包。”程胜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心里清楚,虽然自己有赤子之心的技能,手下的小弟都是百分百忠诚,绝不会背叛,可带小弟做事,本质上就是带著他们发家致富。
总不能自己开豪车住豪宅,小弟们却还骑著自行车住瓦房,那样的话,愿意跟著他混的小弟只会越来越少,队伍也没法壮大,收人才和赚钱一样,都是永远不能停下的事。
“多谢胜哥!我一定拼死保护好靚坤!”托尼脸上瞬间洋溢起喜悦,虽然在医院守著很枯燥,但只要有钱拿,一切都值得,他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程胜出了医院,坐上黑色宾利,给银凤打了个电话。
“你和十三妹不是一直不对付吗,有没有兴趣找个机会揍她一顿?”
洪兴十三妹掌管的旺角砵兰街,是港岛赫赫有名的红灯区,下到十八岁的毛头小子,上到六十岁的退休阿公,只要兜里有几个閒钱,都会慕名去那里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