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斯,来这里之前是俄亥俄州的採石场工人。”波兰大块头勾了勾嘴角,朝恩尼伸出手。
“恩尼,自由职业者,”恩尼也笑了笑,与西蒙斯握手。
“自由职业者?见鬼,这是什么职业————难道是专门为自由而战?”西蒙斯一头雾水。
恩尼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这个词汇是东方原创的,於是补充道:“我是一个作家,写一些小说赚稿费。”
“哟呵,作家啊,这可是个稀罕职业!”西蒙斯惊讶了下,笑道,“是不是写涩情小说的?”
“————”恩尼。
在两人对话的时候。
没有注意到一个身高约莫有188左右的23岁青年,像是做贼心虚一般,脸上带著紧张的表情,走进了a—3班的营房。
“老兄,你是谁?你不是我们班的吧?”a—3班一名成员注意到了这个青年,露出警惕的表情,他记得这个偷溜进来的小子是a—1班的,刚才在来的路上见到过。
主要是这个青年的身高很高,而且长得也算帅气,加上右边脸颊上有一颗很明显的痣。
眾多特徵结合之下,就算想让他不记住都很难。
“抱歉,我是来找人的————”青年性格看起来不是很外向,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表示抱歉,目光却止不住的在营房中搜索起来,最后锁定到了恩尼身上。
恩尼也被这阵骚动引得回头,就见到这个青年在盯著他—一嘶,总感觉这个高个子青年有点眼熟啊。
心里想著,他朝那个青年说道:“士兵,有什么事吗?”
青年见恩尼朝他说话,顿时有些激动起来,结巴了下,才开口说道:“里瑟先生你好,我、我是你的书粉,一直以来都很崇拜你,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实在是太让人惊喜了。
哦,对了,我也来自纽约————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听到这个名字。
结合青年鲜明的身高和长相,以及其在后世的知名度。
恩尼瞬间恍然—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这个时期的塞林格。
不过,他记得塞林格虽然也是在1942年服役的,但战爭期间,因为其精通法语和德语,所以是被分配到美国陆军反情报部队服役。
没想到这个时候竟会出现在这里接受步兵训练。
“你好,我知道你,前两年的时候,你发表在《小说》杂誌上的那篇短篇小说,我还看过,”恩尼对塞林格友好寒暄道。
塞林格那部短篇小说是他生涯中发表的首个短篇小说,那时候是在评选古根海姆奖,恩尼听到威克斯提到了一嘴,於是便专门买了杂誌阅读。
毕竟,在后世塞林格的名声实在很响。
这种著名作家在歷史上留下的小小痕跡,也是值得去捕捉的。
“里瑟先生,你读过我那部小说?”塞林格诧异了下,露出欣喜的笑容,“这真是太荣幸了,我一直都很崇拜你。我是说—我们都是一个年纪,但你的文学创作水平已经是名家级別了。”
“你的那部短篇小说也写得很好,已经看出来找到了自己的风格,只要你坚持创作,日后一定会成为有名的————”恩尼顿了下,话锋一转,“一定会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
之所以转变话锋,是因为想到了塞林格的个性,算是比较標新立异的。
塞林格从小出身在纽约的犹太富商家庭,却反感父母为他规划的精英路线,在学校中很不合群,唯一的乐趣就是躲在宿舍写小说,在高中时期就向杂誌投稿了。
而他这种对文学的热爱,是相当纯粹的,可以说是对世俗的標准完全不屑一顾,只在乎能不能写出一本优秀的作品。
所以,他一生中出版的所有作品,在出版后都拒绝所有的宣传活动,以及任何gg和名人推荐,在出版的书籍上也不会放自己的照片和简介,甚至要求自己书籍的封面上不能有任何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