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种勾引的伎俩只能用一次。
下一次就不好使了。
因此狼王想的是撤退保存实力。
而叶风想的却是在这一次一劳永逸的解决它,甚至为此付出一些风险的代价也不是不能接受。
叶风把猎枪扔到地上。
不是他托大。
单纯是没有子弹了而已。
即便自己装弹速度再快,狼王也不可能看著他眼睁睁装弹,站在原地让他打。
这年头土製霰弹枪就是有这一点不好,没有双管,也没有弹夹。
打一发就得装一发。
所以如果不能一击毙命猎物,这把猎枪可以说短时间就派不上用场了。
因此叶风的选择是从腰间掏出了隨身携带的砍刀。
“来啊!”
“你不是想弄死我吗?来试试啊。”
叶风半蹲著身子,跟那头狼王的视线平齐,眼神里充满了挑衅。
虽然他手上有猎弓,但是在这种场合还暂时派不上用场。
一方面是猎弓的杀伤力有限,这头狼王两三百公斤的体重,表皮也有厚厚的狼毛,说不定弓箭难以穿刺到要害部位。
另一方面,他们双方此时的距离不过10来米,用弓箭的话,万一一箭射空了,对方就能很轻鬆地突破到近身的范围。
到时候他手里拿著弓箭反而是一种累赘。
因此,叶风直接选择了真男人正面应对。
用砍刀跟它拼了。
而狼王此时看著叶风手里拿著刀,主动扔掉了那根,让它惧怕的烧火棍。
心里原本有些退缩的意味,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熊熊燃烧的斗志。
论近身格斗,狼王自信没有任何一个人类能够跟自己相提並论!
这是它作为顶级猎食者的骄傲。
因此狼王也停下了后退的脚步。
眼神直勾勾的看著叶风。
双方的视线在空气中交匯,狼王喘著粗气,叶风紧绷肌肉。
双方大战一触即发。
当然狼王不知道的是,叶风只是在拖时间而已。
只要能够拖到大白来,他们就能一起联手解决这头狼王。
叶风根本用不著犯著生命危险跟狼王战斗。
虽然他自认自己体格还是相当不错的,但也不敢托大,自己能无伤解决一头两百多公斤的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