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皮的剥皮,分肉的分肉。
一头硕大的野猪王重500多斤,全部分好之后,刨开骨头、皮毛、头这一些没什么实用价值的部位。
最后大概能剩200多公斤的净肉。
这也相当不错了。
要知道一户人家一天能分办斤肉,已经相当富足了。
这200公斤肉,足够三个村子吃的。
叶风只担心村民们的钱没带够,而不担心肉不够分的问题,实在不行,还能把肉上交给生產队赚工分呢。
很快,回家拿钱的村民们回来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他们老老实实的排好了队,一个一个的举著粮票。
“小叶,今天不限购了吧?”
“这么多肉,多卖一点唄。”
“我这可把家里剩下的钱都拿来了,先给婶子来个10斤肉!”
村里人面对野猪王的肉都相当热情。
甚至都不怎么在乎钱了。
毕竟机会就这一次,谁不想多买点尝尝鲜啊。
叶风也是来者不拒,对方要10斤肉,他就真的划了10斤,一手交钱,一手交肉。
“好,婶子你的10斤肉收好啊。”
叶风笑呵呵的说道。
队伍有条不紊地排起了队。
叶风一边收钱,一边给村民们分肉,效率干得飞快。
用不了20分钟,一头野猪王竟然真的被村民们买完了。
可见这个年代的人不是真的没钱,而是没碰到能让他们狠下心去消费的东西。
至少这头野猪王是他们花的心甘情愿的一笔钱。
且不说这头野猪王有多大,多新奇,这年头的村里人普遍都有些迷信。
信奉山里的生灵,尤其是大的成了精的动物,搞不好吃了它的肉能强身健体呢。
叶风自然是不迷信的。
不过也留了最好部位的5斤五花肉,带回家准备做一顿红烧肉尝尝。
村民们都收穫了心满意足的部分,然后一个个喜滋滋的准备回家做晚饭了。
叶风开始收拾摊子。
把那头普通的野猪弄上了雪橇车,然后往家的方向赶。
当然。
除了这头普通的野猪以外,那只野猪王硕大的猪头,本来也有村民问他卖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