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
孙长杰也不管陈默用的是啥黑科技了,大吼一声开启护盾,像一头下山的猛虎一样,嗷嗷叫著就冲了出去。
至於陈默会不会受伤?
开玩笑!
他觉得,就算蓝星现在原地爆炸了,这小子估计都能毫髮无损地飘在宇宙里吃烧烤。
……
等孙长杰衝出去抓人后。
陈默拍了拍屁股,慢悠悠地跳进了那个被炸出来的大坑,然后踩著还在冒烟的焦土,一步步走了上去,来到了一处十字路口。
路灯因为几次爆炸,早就停电了,周围一片黑暗,寂静得可怕。
就在陈默刚走到路口中央的时候。
“砰!”
一声沉闷的枪响,从侧面的阴影里传出。
紧接著,一个满脸大鬍子的壮汉,手里挥舞著一把寒光闪闪的战术匕首,如同疯狗一般从旁边的房子里冲了出来,直扑陈默的脖颈。
他是丑国请来的毛子僱佣兵,也是最后的杀招。
他也是从毛子战场下来的老兵了,即便是最近,也作为僱佣兵上过战场。
当然,他並不是什么多厉害的人,枪法他不如那群杀手,玩飞弹器械他更不如丑国的陆战队。
但他有这些人没有的东西,就是不怕死。
有时候,打架不是谁强壮谁贏,战爭也不是谁武器装备好谁就能贏。
否则的话,就单纯成了数值比拼游戏了。
打架和打仗靠的都是一往无前的勇气,都是靠的悍不畏死的决心。
只有抱著必死的决心,才有可能嬴。
所以他一直在潜伏。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僱佣兵早就被抓了,他却能潜伏到这里的愿意。
因为他沉得住气,当他听说开枪有可能打不死陈默,他早就做好了趁机近身格斗的准备了。
他还就不信陈默的防护真的没有死角。
他不信这么近的距离,这一刀刺下去,陈默还能活!
然而。
面对这必杀的一击,陈默却是不紧不慢,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只是静静地看著他。
“叮!”
那一枚足以打爆大象脑袋的狙击子弹,在距离陈默眉心一厘米的地方,像是撞上了一堵透明的空气墙,瞬间停滯,然后无力地落了下去。
“当!”
大鬍子的匕首,也在距离陈默脖颈一厘米的地方,再也无法寸进分毫。
无论他如何用力,如何青筋暴起,那把刀就像是焊死在了空气中一样。
大鬍子惊恐地看著陈默,就像在看一个魔鬼。
陈默看著他那张扭曲的脸,突然笑了。
笑容很温和,却让人不寒而慄。
“阿夫多·季尤什卡·伊凡,大毛老兵,参加过多场战爭,后成为国际僱佣兵。”
陈默轻轻开口,说出了一句让大鬍子魂飞魄散的话:“或许你可以试著带著你的女儿奥琳娜来龙国过几天和平的日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当一个隨时会死还没人收尸的僱佣兵。毕竟,她在龙国很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