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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真是夫妻俩(第2页)

集市上什么新鲜物件都有,家具摆设样样齐全,还有许多花木,物美价廉,值得一看。

“娘亲,我要吃冰糖葫芦!”

于星辰撅着嘴,有些不开心:“爹爹太讨厌了,总是让星辰认字。”

于亦谦这几日闲了,真的开始监督于星辰认字。于星辰起初并不在乎,只是跟着读,跟着比划,然而于亦谦晚上还要考问,于星辰哪里记得住白天认得字,因而没少挨骂。

“还吃冰糖葫芦呢?小心你的牙。”

苏文锦被他那生气的样子逗笑了,万事开头难,认字这事于亦谦是有些着急,但她相信于星辰会学好的。

“我的牙好着呢,还可以吃烧饼!”于星辰不甘示弱的张开嘴,虎牙露在外面,看起来参差不齐。

“给娘看看。”苏文锦掰开他的嘴,又看了几眼,确认没有蛀牙。

“我要吃糖葫芦!糖葫芦!”

于星辰这次的叫声更大了,周围的人纷纷扭头看着他们。

苏文锦没办法,只好将于星辰递给柳儿:“去吧,少吃些。”

“小姐放心,我惯会哄孩子。”柳儿抱着于星辰,向着糖葫芦走去,苏文锦望着两人的背影,也渐渐察觉到了:“三岁看大,说的是真不错。”

于星辰自幼就喜欢吃喝玩乐,唯独对认字读书不上心。苏文锦对于于星辰,可以说并没有什么严格要求,她重活一世,只希望不错过孩子的成长,能陪着孩子长大,看着他娶妻生子,也就知足了。

至于于星辰日后做什么,苏文锦真的没想过。她只是不想让于亦谦失望,不想看到于亦谦难过罢了。

苏文锦转过身,继续在集会上游走。

前几日她发觉于亦谦的笔墨不够了,还曾经去买过。可她买回来的毛笔墨水,和于亦谦平日用的不一样。墨水味道大,粘稠不堪,毛笔则很拉胯,一沾水就掉毛,于亦谦最后还是勉强用了。

她今儿一定要找到适合的笔墨,送给于亦谦。

“看一看啊,字画笔墨俱全。”

集市上,一位老婆婆的声音吸引了苏文锦,让她驻足停留。

这个摊子上卖的全是文人用品,什么笔墨砚台,还有宣纸卷轴,看起来都和普通书店不一样。

“老婆婆,这笔墨可以试试吗?”

苏文锦走上前,高声问:“试过再买可以吗?”

老婆婆看她是个妇人,连忙摆手:“去去去,又是个不识字不懂的,别来糟蹋我这的东西。”

苏文锦愣了,天底下做买卖的,竟然还有赶走客人的?

“老婆婆,我不是不识字,我真的会写字。”苏文锦被她的话刺激到,也不经过她同意,直接拿起毛笔,沾上墨水,在一张纸上写字。

“哎哎哎,别碰我东西!”

老婆婆上前阻拦,却看见苏文锦已经写下清秀的三个字:于亦谦。

这三个字工整秀丽,虽比不上名家的飘逸,却也有种灵气,让人一看就称赞。

“好好好,姑娘,你竟然真会写字,是我眼拙,是我看错了。”老婆婆喜笑颜开,说道:“不瞒姑娘,我家以前也住在大官家里,是个仆人。我卖这些东西,也不单单是为了挣钱,还想找到真正懂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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