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种常年甚至每天都在酒桌上混的人,又怎么能不懂程澈的意思呢。
方元和刘晏迪见状,也端起了酒杯。
几人一起喝了一个。
沈晚看了看程澈。
她虽然性格冷淡,话比较少。
但也能看出程澈是在帮她遮掩伤疤。
其实,这两次见面,她对程澈的印象还是很好的。
重情重义,聪明理智。
而且还比自己的弟弟稳重了无数倍。
当然,除了刚才被摸手之外。
不过这一点,她倒是也能理解。
男人又哪有不好色的?
只是她之前遇到过的那些人,不敢在她的面前表现出来罢了。
程澈是第一个。
不但敢,还做了。
程澈打了个马虎眼之后,桌上的人也不再討论沈晚的事了。
饭店老板虽然是个长辈,但並没有任何长辈的架子。
表现得就像是个年轻人一样,跟几人一起喝酒吹牛逼。
他这种人,早就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程澈很是欣赏这样的人。
虽然根叔对於外界的见识並不多,但对於人性的拿捏绝对是很到位的。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他的长处。
跟会社交的人学社交,跟会读书的人学读书。
程澈虽然喜欢装逼,但並不喜欢傲慢。
哪怕他现在一天赚到的財富,都抵得上这饭店几年的营收。
但有些东西,是钱不能带给他的。
相反,如果底蕴跟不上財富的增长速度,那钱带给他的將会是灾难。
比如,没有几个中彩票的人是幸福的。
再比如,那个有钱到妄图挑战监管的男人。
几人喝完四瓶茅台。
刘晏迪率先撑不住了。
见状,程澈也直接宣布了结束。
结了帐,最后一瓶茅台就给方元打包了。
饭店老板很热情的找了个司机,让人送刘晏迪和方元回肉店。
程澈自然还是坐自己的宾利。
沈晚负责开车送他回家,然后再回肉店。
告別了根叔,程澈坐上宾利的副驾驶。
打开车窗,长呼了一口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