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很疼。”
“忍一忍啊,还要冲刷一会儿。”
“好。”
此刻被妻子温柔体贴地呵护着,陆凛手上的痛感渐渐淡去。
过于敏锐的感官神经,不止会放大陆凛对疼痛的感知,更会将所有情绪成倍放大。譬如与谢以葭亲密时,那股极致的愉悦便会如烟花般轰然炸开,顺着神经末梢蔓延至四肢百骸,将他整个人浸透。
陆凛在这个世界上沉浮了漫长岁月,从没有任何事,能抵得上与妻子亲密的片刻欢愉。这使得他仿佛染上了一种无法割舍的毒瘾,唯有妻子的气息、妻子的体温,才能浇灭他骨子里的焦渴。
尤其自那场高热之后,陆凛心底的渴望似乎愈发汹涌。他变得越来越贪恋与妻子紧密纠缠的滋味,恨不能将骨血都融进她的身体里,一分一秒都舍不得与她分离。
因此,他昨晚几乎在她的体内停留了整整一夜。
妻子总是那么纵容他、体贴他、怜爱他,愿意满足他的一切索求。这让他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进入她的梦境,用自己另外一副可怖的容貌面对她,一遍遍地询问:“葭葭,你还会爱这样的我吗?”
可令人失望的是,她总是不予任何回应,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谢以葭抓着陆凛的手不断在流动的水里冲刷,冬天的水多少是有些凉意的,他的整只手没一会儿就被冻红了。
陆凛很快嗅闻到,谢以葭的身上被一股浅浅的、像泡软了的青梅般的味道包裹着。
这股气息越来越浓,也越来越好闻。
很显然,她很担心他,她很在意他。
谢以葭身上的味道让陆凛深深着迷,如果不是在场还有那么多陌生人,他会把自己的脸埋进她柔软的身体,一点点嗅闻,一寸寸舔吻。
“葭葭,我没事,不要担心。”
谢以葭心里却不是滋味:“还说没事?我都看到了,伤口很深。”
“会好起来的。”
“以前也经常被动物咬伤吗?”
陆凛默了默。
以前?大概指的是多久以前呢?
他其实很少会被任何生物所伤,但在大概一百年前,有一只不知死活的小兔子,却趁着他睡着的时候,在他手指头上咬了一口。
他被惊醒,本来想杀了这只兔子,可低头看见那团雪白缩在角落,一双红眼睛湿漉漉的模样,到底还是饶了它一条生路。
然而,这小东西反倒得寸进尺,赖在他的地盘上不肯走了。
那是一只非常普通的兔子,通身雪白,最爱啃青草。但在它左耳尖上缀着一颗殷红的血痣,像坠了粒小小的玛瑙。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陆凛习惯性地逗弄这只小兔子。他总爱把它揣进怀里,用指尖轻轻挠着软乎乎的兔耳朵摩挲。
往后的几年里,陆凛睁一只眼闭一只,和这只兔子竟就这样形影不离地过着。
变故发生在一个寻常的日子。
一群猎人闯进了山林,猎枪的轰鸣打破了林间的宁静。他们不仅猎杀那些身形威猛的走兽,让它们无处可逃、面临濒危,同样也不放过那只不起眼的动物,赶尽杀绝。
陆凛回到自己的地盘时,无论他怎么呼唤,却再也唤不回自己的兔子。
兔子走了吗?
是因为他凶了它,所以它生气了吗?
也好,他也不用再牵挂什么了。
从那以后,陆凛再次变得形单影只,没有任何值得在意的事物。
可有一次,当陆凛来到人类的闹市,发现商店里布满了各种动物的皮毛。而在最显眼的位置,那抹熟悉的、柔软的白色,像一把刀,狠狠扎进他的眼底。
贪婪又自私的人类,他们不但杀生,还虐生,将这些皮毛从动物身上活生生剥下来,用来制成衣服、帽子、围巾……
是他们,杀死了他的兔子。
这些可恶的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滥杀无辜。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