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森脚步不停,声音却很稳:“今日这一面,只够知道一点。这地方不是死地,也不是空地。有人!那就说明,咱们后头每走一步,都得算人心。”
施琅点了点头。
他最擅长的是打海战,最信的是军法和火炮。可到了这片新大陆,很多事显然不能只靠开炮,他也明白。打下一个港,不难。让周围的人別日日夜夜摸过来,才难!
何文盛跟在后头,把这句“算人心”也记了下来。
他现在越来越明白,郑森这一路走得稳,不只是因为会打,更是因为知道什么时候该硬,什么时候不能先动刀。
等走回尾楼边,郑森最后又看了一眼那片山脊。那里已经没人影了。可他知道,对方並没有走远。说不定此刻,还躲在林子里,透过叶缝看著这边。
大明在看他们。
他们,也在看大明!
这场试探,才刚开始!
坡上人影退去后,滩头的气並没有松多久。鲁老六还在骂工匠,周哨总也还在压著火銃兵轮值。宋时济去看水,何文盛在船上记簿,连抬头都带著小心。谁都明白,刚才只是没打起来,不是没事了。
郑森站在船边,盯著那道山脊看了很久,才把目光收回来。
“施都督。”
施琅侧过头:“在。”
“岸上得再摸一层。”
“要往里探?”施琅问。
“探。”郑森声音不高,“光知道有土人没用,得知道山那边到底是什么。”
施琅点了点头,几乎没犹豫:“我去挑人。”
郑森抬手拦了一下:“不是猛衝。要会走山路,会藏,会认痕跡。再带上那个红毛鬼。”
施琅一听就明白了。郑森说的“红毛鬼”,不是海上抓来的普通水手,而是船上那个会说西班牙话、认西班牙人生活痕跡的俘虏翻译。只要山后真有西班牙人活动过,他比谁都看得出来。
“行。”施琅点头,“再带几个夜不收底子的人。”
“带。”郑森看了一眼岸上已经挖出个样子的浅壕,“但人別多,人一多,动静大。先看,不求打。”
“明白。”
施琅转身就走。他办这种事,向来利索。没多久,第一支往里摸的侦察小队就定下来了,一共十一人。
领头的是何文盛此前记过名的一个老校尉,姓薛,山东人,早年在辽东跑过夜路,后来又在辽西、草原、西域都走过。人话不多,眼却毒。手底下六个老兵,两个是火銃好手,两个擅长看山地脚印,还有两个专门管绳索和短兵。再加那名会认西班牙东西的俘虏翻译,最后还有一名书手兼记號兵。
原本何文盛想爭这个差,被施琅一句话堵回去了。
“你是写总簿的,不是钻草的。迷在山里,老子还得派人捞你!”
何文盛只好作罢,但还是追著薛校尉,把该记的都记了。什么时辰出发,带多少火药,带几日口粮,用什么信號,万一撞见敌踪怎么回报,一样不落。
薛校尉嫌他烦:“何先生,你把我记得比我亲娘还细。”
何文盛认真回了一句:“你们这趟出去,回来一句『看见了可不够。得知道看见了什么,什么时候看见的,隔多远看见的!”
薛校尉听完,倒是咧嘴笑了一下:“成,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