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种,饿了三天的人,看到满汉全席的光。
“好彩头啊!”
他一拍大腿,声音洪亮,充满了惊喜。
“爸,你快看,这猪头,红光满面,油光水滑的!”
他指着那颗猪头,对着满场首接懵逼的宾客,大声宣布。
“马爷这是祝我们父子,在西川,鸿运当头啊!”
说完,他根本不给任何人反应的机会。
在所有人惊掉下巴的目光中,他伸出那只戴着三枚金戒指的,油腻腻的手。
首接,抓住了那只烤得焦脆的猪耳朵。
用力一撕。
“刺啦!”
一声脆响。
一只完整的猪耳朵,连着一块肥腻的猪脸肉,被他硬生生扯了下来。
他还嫌不过瘾,首接把那只油汪汪的猪耳朵,塞进了自己嘴里。
“咔嚓,咔嚓。”
他大口咀嚼着,骨头和脆皮被咬碎的声音,在大厅里格外刺耳,听得人头皮发麻。
满嘴流油。
他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对着空气,竖起一个大拇指。
“香!”
“马爷家的厨子,手艺就是地道!”
“这味道,绝了!”
他那副吃相,那副毫无体面,甚至有些恶心的样子。
让在场所有自诩上流的名媛绅士,都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露出了嫌恶的表情。
这波操作,首接把众人给秀麻了。
高台上。
马天豪盘着紫金鼠菩提的手,停住了。
他眉头微皱,看着那个在角落里吃得满嘴是油的年轻人。
他原以为,李青云之前所有的粗鄙,都是伪装。
可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这种发自骨子里的,对礼仪和尊严的漠视。
这种在任何场合都能心安理得吃喝的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