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推了推眼镜:“范围锁定在这片区域,八成是这方圆五公里內。”
“多久能pinpoint(精准定位)?”
“五天?不,三天!最多三天,人一定给您揪出来。”
“好,查到,我再给你加一倍。”
“您放心,我拿脑袋担保。”
当晚,必须和安迪吃饭。
这顿饭,得吃出点火药味来。
三天后,弟弟一找到,安迪保准情绪崩溃,喝得满脸通红,脑子一热,
那事,不就水到渠成了?
这操作,有毛病吗?
没毛病。
苏向东自己都觉得,太他妈合理了。
他靠在沙发上,脑海里全是安迪穿西装、头髮高高束起、说话乾脆利落的样子。
眼睛里像藏著刀,可笑起来又像春风吹过结冰的湖面。
他等这一天,等了整整一个月。
搁以前,他才不干这事儿。
这年头,男人早就不玩“舔狗式追求”了。
喜欢就上,不喜欢就刪,连犹豫都不带的。
別说陌生女的,就是相亲对象,都懒得心思。
以前的苏向东,也一样。
但现在,
他甘愿当个“傻子”。
苏向东能忍得住不急著换人,是因为他心里清楚,不能只吃一道菜。
要是让他专一地追安迪一个,他怕是连三天都熬不过去。
他一边哄著现任,一边还在物色下家?
对,就是那种吃饭的时候顺手刷个短视频,睡觉前再点个外卖的节奏。
再好吃的红烧肉,你总不能顿顿吃吧?
你敢说你连吃一百次都不腻?別说一百次,三十次都够你梦见它在你床头喊“別吃了”。
人嘛,新鲜感比什么都值钱。
菜凉了还能热,可心凉了,那就真没救了。
所以每当他瞅见新面孔,腰细、脸嫩、笑得甜,他心里那根弦就“叮”地一声绷紧了。
他最近才悟了:女朋友多,真不是折腾,是享受。
先和蒋南孙聊两句,中间穿插朱锁锁、顾佳、王曼妮……
一圈转下来,至少三五天。
要是慢点来,等轮到蒋南孙,可能都快一周了。
再来一次见面,她看他的眼神,都跟刚恋爱那会儿一样亮。
这不是小別胜新婚,是“隔三差五就解锁新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