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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第1页)

叶知栀想着小狼崽得少吃多餐,喝奶饿的快,还用木筒装回来两三筒。

连吃带拿,来回奔波。

银一任劳任怨的充当座驾。

但叶知栀久了也就发现,狼嫂并不会让小狼崽多停留在牠的领地里,

若说不疼爱,那是不可能的,牠眼中的慈爱并不少。

她思来想去,或许是因为这头狼崽“分”给银一了,牠会在她们的族群长大,如果在牠的族群待久了,心里认定了那边才是牠的领地,那分开就没意义。

叶知栀已经确定小狼崽不会被要回去,她早就琢磨着给小狼崽取名了。

叶知栀捡起自己多年前的文化水平,冥思苦想好几天,绞尽脑汁的想,总算想到了一个十分贴切的名字。

银绯。

绯,也有红色的意思。

叶知栀可是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个字。

因为她觉得银红配不上小狼崽的气质,她们的小狼崽这么可爱,配得上最好听的名字。

至于另一头小狼崽,叶知栀心知以后见面的机会可能会很少,但也没厚此薄彼,她又想了个的名字,叫赤金。

赤同样有红色的意思,后者都是小狼崽的眼睛颜色,虽然描述不是那么精准,但大致含义差不多。

赤就当是跟狼嫂嫂姓了,叶知栀想着,狼嫂也是狼王,直接称呼狼王就和她狼王爸爸重复了,在她心里,只有狼王爸爸是指代狼王。

她觉得自己应该也给狼嫂一个称呼,她仔细思考一番,决定称呼狼嫂为赤王。

这名字,威武霸气!

叶知栀很喜欢狼嫂嫂的眼睛,很独特,很美,在不同光线下还会变化不同的红色。

不过在初次看到狼嫂时,她最先注意到的是牠的强大。

第149章

叶知栀的狼嫂,另一个族群的狼王,那气息强大的,可以说是连狼妈都得退避一舍,而且牠还相当年轻,叶知栀估摸着,估计是和银一差不多的年岁,大也大不到哪里去。

她万分敬仰,能守住那么大的领地,领导那么强大的族群,除了绝对的实力,还得有相当智慧。

叶知栀早已发现了一点,越是强大的动物,牠们的智商越高,而牠们的学习模仿能力之强,如果不是身体条件限制了牠们的发挥,恐怕和人没什么两样。

叶知栀从不把这些动物当成普通的动物,牠们甚至给叶知栀一种,是披着动物皮的人类,她能听懂牠们的语言,从肢体动作表情分析出牠们的想法,牠们除了不会动手制作工具,同样有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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