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的性子与蝙蝠侠很像,都很执拗。
儘管他们明面上是收养关係,但在两人內心深处,几乎默认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父子。
虽然这对父子十分相似,但终究有方向可以判断。
区別在於,杰森出身与蝙蝠侠完全不同。
他出生於哥谭底层,早早流浪街头,熟知哥谭的一切罪恶,面对犯罪毫不留情。
杰森是个爱恨分明的人。
他会因为蝙蝠侠收养自己,而对后者感激万分。
也会被蝙蝠侠收养了一个新的罗宾感到愤怒,痛恨自己就这么被对方拋弃了。
更別说自己在被小丑杀死后,蝙蝠侠甚至没有替他亲手报仇!
而是放任这个人渣继续活著,盲目又愚蠢地漠视由小丑填满的大片墓地,成百上千的受害者,无数的生离死別!
杰森抬起头,伸手拿起了那份摆放在桌面,从他回到哥谭就一直看过的好几回的报纸。
上面报导著:小丑再次从阿卡姆疯人院出逃,至今下落不明。
杰森一字一句:“我要復仇。”
奥兹问:“向谁。”
“蝙蝠侠和小丑。”
重返哥谭一日不到的杰森,在今晚,下定决心。
决定再一次离开这个名为家的地方。
不同於上一次的被迫”离开。
这一次。
是他主动离家。
“我们走吧。”
杰森盘著的双腿站了起来,动作没有丝毫停顿。
奥兹见状,问道:“去哪?”
“像布鲁斯一样,游歷世界,学成归来,区別在於我是去学习一些杀人技巧。”
“嘿,这个我还真帮不了你!”
鸦鸦大叫一声,如果杰森需要装备啥的,他倒是可以找別人借。
但是杀人技巧,抱款,他只会精准的抢別人薯条。
奥兹好奇问道:“你有方向吗?”
杰森回道:“谁会杀人我向谁学习。”
奥兹竖起翅膀上的一根羽毛。
“我有一计!”
amp;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