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刻,此时此刻。
这位扮演著爱人和父亲的角色,似乎都將他们给拋弃了。
其中缘由错综复杂,但结果来看,倒也没错。
“累死我了,找个金拱门可找了我半天!”
乌鸦从他们后方飞了过来,然后躺在了他们面前,脚丫子那边抓著一袋高热量快餐包装纸。
杰森和塔利亚一同注视著乌鸦,都没说话。
奥兹起身,看了他们一眼。
“都看我干嘛?”
这回是塔利亚问:“你去哪了?”
奥兹嘎嘎大笑:“抢別人薯条,我可太喜欢你们这个世界了,我一抢薯条,人家就开枪射我!”
“嘎嘎嘎嘎嘎嘎,急死他!”
塔利亚闭眼,深吸一口气,懒得再看这只乌鸦。
杰森虽然目光落在鸦鸦身上,但他的脑子乱如线球,提不起一点儿精神。
眼前被一缕黑影挥了挥。
杰森眼神恢復明然,然后便听见奥兹说道:“吃薯条不,哥谭的,虽然我不知道这座城市的薯条有没有问题,但我觉得还是先让你来试试毒,要是有问题,我以后就去大都会抢。”
奥兹捧了一根薯条放在杰森面前。
杰森沉默片刻,然后接过了那根金黄薯条。
盐粒乏在酥皮的金黄表面。
隨著落日余辉亮起微小光芒。
咔擦。
杰森咬了一小口,並期待这根薯条真的有毒。
毒到最好能让自己就这样瞬间死去。
只是。。
这薯条的確是哥谭那边的味道。
鸦鸦急忙问道:“怎么样怎么样?!好吃不,不好吃的话哥谭的东西我以后碰都不会再碰了!”
杰森说:“和记忆中一样的味道。”
“那是什么味道?!你也太墨跡了!我在不知道味道前是不会吃哥谭的薯条的!!!
”
“很好吃。”
明明嘴上说得好吃,薯条却紧紧握在指间,尾端都被他捏扁了。
就好像根本不好吃,纯粹是在糊弄面前的乌鸦。
“真的很好吃。。。
“7
泪水隨著这句话一起出现。
然后他说:“我要回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