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命令的司机发动车子,轿车捲起一阵黄土,朝著北平城的方向驶去。
曹魏达回头看了刑场上的尸体一眼,此时的尸体旁边,一群重新围上来的苍蝇,在烈日下嗡嗡作响。
“。。。。。。。”
之前计划的搬家计划不变,下午太阳要落山的时候,芝麻胡同曹魏达的府邸就开始了大搬迁。
这边的动静闹的不小,自然瞒不过別人。
这不,斜对门的严家家主严振声就循声走了过来,脸上噙著笑,稽首道:
“呦,曹爷,您这是要搬家啊?”
曹魏达笑呵呵的回应著:“可不是吗,之前帮了白家白老板一个小忙,就把胭脂胡同的一处閒置的三进宅子送给了我,放著也是浪费,正好,家里的女人多了,住著多少有些拥挤,所以就准备搬到那去,也能宽敞些。”
严振声乐呵呵的笑著,心里却开始反酸水。
就住在斜对门,曹魏达家的情况他自然是了解的。
五个姨太太,加上一个娃娃亲,一个个那叫一个美艷动人、国色天香。
这种左拥右抱的生活,作为男人,他又怎么会不羡慕呢?
再想想自己,家里就一婆娘。
都说男人至死是少年,且极其专一,总喜欢十八岁的。
作为男人,严振声自然也不例外,看到年轻漂亮的妹子,他又不是圣人,怎么可能不动心?
他也想娶个年轻貌美的!
可惜啊,他家婆娘林翠卿是个善妒的,性格泼辣,持家有道。
都说眼不见为净,看到斜对门的邻居曹魏达过得风生水起,他自然也起了心思。
不过很可惜,他旁敲侧击的试探了一番,然后就遭到了林翠卿的横眉冷对,都不用等他表明心意,就直接一个大逼兜扇在他的脸上,把他扇的五天脸上都没敢出门。
“您说的是胭脂胡同十七號那院子吧?”严振声脸上闪烁著羡慕:“三进的宅子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那可是稀缺资源!”
“要不还得是白家呢,果真是家大业大,就那一处宅子,我严振声卖一辈子酱萝卜、酱咸菜,都挣不下来啊!”
他现在住的是二进四合院,跟曹魏达现在住的一样,不过比曹魏达这个宅子好的是,他那院子有个跨院。
不过,二进的终归是二进的,
跟胭脂胡同十七號的三进带跨院的可就差了不少了,
他自谦买不起,倒也不是真买不起,不过,若是真买了,手里的资金也就拮据了。
他还得將钱投入沁坊居的周转和扩產,他一向认为,钱能生钱,比囤不动產更划算。
而且,好地段的三进四合院,真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
“哈哈哈~~不过是换个住处罢了。”他说的,曹魏达自然不会真的当真。
电视剧里严振声说的一句话非常不错:打起仗来,谁都离不开咸菜!
越是兵荒马乱,咸菜的需求量就越高,因为成本低、运输方便、能长期保存、就饭下饭!
就说战爭前和战爭后吧,据曹魏达所知,在打仗之后到小鬼子占领了北平这几年,沁坊居的生意比以前可是好了不少。
要不然,严振声又怎么会想著把生意扩张呢。
“换住处?您这叫换住处?”严振声面色古怪:“您这说的隨便的换个住处,我严振声这辈子都不知道有没有那个命住进去呢。”
他可是看过那宅子的,从外面就看得出其磅礴的气势,就这,怎么也算不得『只是换个住处』这几个字吧?
“严老板过谦了,以您家沁坊居咸菜的口碑,日后定然蒸蒸日上。”
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就是吧,別太贪心了,往往你想多挣点钱,別人却已经盯上了你!』
原著里,严振声就是被利益熏红了眼,价格都已经上涨两倍了,还不知足,还想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再涨一成。
然后,就被人教会了什么叫本本分分做生意,沁坊居的咸菜都被国党的士兵拉走了,只留下一张钱款,说是战爭结束后可以凭钱款去司令部要钱。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要不是最后识时务者为俊杰,要命不要钱了,指不定就得被人家在司令部里一枪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