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四十四岁,中等身材,晒得黝黑,留著一副红棕色的络腮鬍子一在非洲的阳光下看起来几乎是铜色的。他穿著英国陆军的红色军服—一虽然在非洲的丛林和灌木丛中穿红色简直就是活靶子,但布雷斯韦尔少將坚持传统。他是个老派军人,父亲在克里米亚的巴拉克拉瓦负过伤,他自己在阿散蒂战爭中跟著沃尔斯利將军立过功—一那是他军旅生涯的巔峰时刻。
他的部队刚刚渡过一条不知名的小河。说是“河”,其实不过是一条宽约二十米的浅溪,最深处也不过到人的大腿。但河床底部全是滑腻的鹅卵石和淤泥,辐重马车过河的时候陷了两次,折腾了將近一个小时才全部过来。
布雷斯韦尔少將接过副官递过来的水壶,仰头猛灌了一口。水是温的,带著皮革水壶的味道,但他顾不上讲究了。
他擦了擦嘴,粗声骂道:“他奶奶的,这帮祖鲁人怎么这么能跑?我们追了两天了!”
站在旁边的副官鲁伯特·斯坦迪什上尉把水壶接了回去。
上尉的神情很是忧虑。
“少將,我们已经跟大部队脱离了三天时间的联繫了。虽然嚮导依然认识路,但我总觉得有不祥的预感。”
他停了一下,然后补充道:“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布雷斯韦尔少將不以为意。他“哼”了一声,把水壶掛回腰间,转过身指了指身后正在河滩上休息的部队。
那是一幅壮观的景象—一虽然不是那种好看的壮观。三千多名英国正规军士兵散布在河滩两侧的树荫下,有的坐著,有的躺著,有的在给步枪擦灰。他们的红色军服被汗水和灰尘弄得不像样子,但武器保养得很好—这是英国陆军的传统,人可以脏,枪不能脏。在正规军后面,是五千多名黑人辅助士兵一科萨人和格里夸人,穿著简陋的卡其色短褂,扛著恩菲尔德前装步枪。他们比英国正规军更耐热,但同样疲惫。
“我的副官,您看。”布雷斯韦尔少將的语气里带著骄傲,“三千多名伟大而又坚韧的精锐士兵,加上五千多经过两天追击依然没有什么损失的黑人辅助士兵。我觉得我带的士兵是世界上最好的兵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络腮鬍子,“加上我们跟祖鲁人的武器差距一他们有什么?长矛和牛皮盾牌。一些前装步枪。火炮基本没有。他们跑?让他们跑!给他们时间跑!”
他看向旁边的一个隨军嚮导。
“我问过嚮导。”布雷斯韦尔少將从自己腰间的皮包里掏出一张已经被汗水浸得皱巴巴的地图,展开来,用手指点了点上面一个用铅笔画了圈的点。
“这里一乌伦迪。就是他们的王都。虽然祖鲁人的部落制依然存在,各个部落有各自的首领,但塞瓦奇约国王就在那里。他们有本事就不要首都了!”
他把地图折起来塞回去,眼睛里闪著一种猎人追踪猎物时的兴奋光芒。
“我们现在离乌伦迪最多还有四天的路程。如果祖鲁人继续往那个方向撤退一他们別无选择,那是他们的老窝—一那么四天之后,我就可以把大英帝国的旗帜插在塞瓦奇约的王座上。”
斯坦迪什上尉沉默了一会儿。
他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一一能自愿申请到非洲来的军官没有胆小的。但他是一个谨慎的人。在桑德赫斯特军校的时候,他的战术学教官曾经说过一句话:
一,个好军官的標誌不是冲得多快,而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
“少將阁下,”他斟酌著措辞,“还是让侦察兵带著一位嚮导向后联繫一下大部队吧。”
他看了布雷斯韦尔少將一眼,然后说出了那个名字:“洛克伍德中將说过,我们不应该离开大部队太远。事实上————我们已经违反军令了。”
布雷斯韦尔少將的脸色一变。
莫蒂默·洛克伍德中將。开普殖民地驻军总司令。布雷斯韦尔少將的顶头上司。
一提到这个名字,布雷斯韦尔少將的眉毛就拧到了一起,脸上浮现出一种毫不掩饰的厌恶。
洛克伍德中將是那种典型的“绅士將军”——出身名门,伊顿公学毕业,在禁卫骑兵团服过役,从未指挥过真正的野战,靠著家族关係和白厅的人脉爬上来的。他到南非以后,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在开普敦总督府里喝茶、写报告、召开那些冗长而毫无意义的参谋会议。他给前线部队下达的命令永远是“谨慎推进”、“不要冒进”、“等待增援”—一在布雷斯韦尔少將看来,这些命令可以用一个词概括:怯懦。
“战机稍纵即逝。”布雷斯韦尔少將的声音里透著怒气和不屑,“洛克伍德中將——那个在开普敦办公室里研究茶叶品种的人——他懂什么叫战机?他连开普敦都不敢离开!”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附近几个正在休息的士兵抬头看了过来。斯坦迪什上尉不动声色地递了个眼色,示意少將注意音量。
布雷斯韦尔少將收了收声,但语气依然激动:“他完全不如沃尔斯利將军。沃尔斯利將军当年在阿散蒂,带著几千人深入非洲腹地,一路打到库马西,把阿散蒂国王打得俯首称臣——那才叫將军!洛克伍德?一个废物。”
他深吸一口气,目光朝远方眺望一那里是祖鲁人撤退的方向,灌木丛和金合欢树形成了一道绿色的屏障,看不清后面的地形。
“斯坦迪什,我跟你说。”他的声音忽然低了下来,带著一种极度自信的沉稳,“我们这一路击溃了至少四股敌人—两支祖鲁正规军团和两支地方民兵。